用於防除雜草和小灌木的一類農藥。凡是對人類的生產建設和生活有妨礙而需要剷除的植物,統稱雜草。據調查,全世界有3萬種以上雜草,其中可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約1800種。據估計全世界的農作物每年由於草害(已經過人工或機械除草)平均要損失潛在產量的12%。人類同雜草的鬥爭,最古老的方法是人工鋤草或拔草,20世紀初開始採用機械除草,這兩種方法不僅消耗大量勞動力和能源,而且效果不理想,在使用化學除草方法後,草害的問題才基本上得到解決。化學除草方法方便、有效而經濟,已經成成為現代農業技術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除草劑的使用,不僅保證瞭農業高產、穩產,提高勞動生產率和改善瞭勞動條件,而且還促進栽培技術的革新,如免耕法和地膜栽培法等的發展。此外,除草劑還廣泛應用於非農耕地的除草,如森林、草原、城市綠化區、工業場地、交通沿線(鐵道、公路、機場)、堤壩、水壩、池塘等。

  沿革 早期的除草劑大多是滅生性的,例如亞砷酸鈉、氯酸鈉等無機鹽類,應用有限。1942年具有選擇性除草作用的2,4-滴的發現,是有機除草劑發展的開端。此後的40多年裡,除草劑的發展非常迅速,湧現出許多系列的品種,到70年代,全世界除草劑的銷售金額已超過殺蟲劑而居各類農藥的首位。在許多經濟發達國傢,大部分耕地都已使用除草劑,化學除草已成為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在50~60年代開發的除草劑,多數是土壤處理的芽前除草劑,70年代中期以來,出現瞭較多的芽後除草劑,其使用劑量比芽前除草劑大為降低。例如80年代初美國杜邦公司開發的新型高效芽後除草劑──磺酰脲類化合物、每104m2旱田有效成分用量隻需5~35g、水田需25~50g,比一般除草劑活性提高10~100倍。近年來,為減輕除草劑對作物的藥害,擴大使用范圍,已研究出一些解毒劑或稱安全劑,配合某些除草劑使用。另外,可以延長在土壤中持效期的延效劑也正在開發。為瞭適應各種用途的需要,除草劑的復合制劑有很大發展。到80年代,有使用價值的除草劑的品種已超過500種,重要的化學類型有20多類。據調查,1984年全世界除草劑銷售金額達到59.5億美元,占農藥總銷售額的43.3%。

  中國從50年代末開始發展除草劑,在國營農場推廣使用較多。從全國范圍來說,80年代以來,除草劑的發展速度明顯加快,應用面積每年以2×1010m2的速度增加。

  分類 除草劑除按有效成分的化學結構類型分成許多(見表)系列外,還有多種分類法。根據除草效果,分為兩類:一類是滅生性除草劑,即非選擇性除草劑。它們能滅除一切綠色植物,如五氯酚鈉等,僅用於非農田的除草,如公路、鐵路、機場、倉庫、森林防火道等處。另一類是選擇性除草劑。它們隻能滅除幾種雜草,而不危害作物,廣泛用於農業生產,如大田、果園等。此類包括兩種除草劑。一種是能滅除單子葉雜草(如狗尾草)的除草劑,對雙子葉作物(如棉花)無害。另一種是能滅除雙子葉雜草(如蒲公英)的除草劑,對單子葉作物(如稻、麥)無害。但有時,滅生性除草劑隻要使用得法,利用“位差”和“時差”,也可作選擇性除草劑使用。同樣,選擇性除草劑,如對雙子葉植物具毒害的2,4-滴類除草劑,如使用不當,也會對單子葉植物產生藥害。除草劑還根據劑型分為粉劑、乳劑和顆粒劑。

除草劑主要品種

  作用機理 每種除草劑都有一定的殺草譜。能殺死所有植物的稱為滅生性除草劑,它們適用於非耕作地、免耕法、開荒和開辟森林防火道等。大多數除草劑按規定的劑量和方法使用,隻殺死某些種類的雜草,而不傷害農作物,稱為選擇性除草劑,這類除草劑適用於農田和園林。除草劑的作用方式有兩種:①觸殺型除草劑,直接作用於施藥部位:②內吸型除草劑,可被雜草吸收,並傳導到其他部位起作用。各種除草劑各有不同的作用機理,總的來說是抑制、阻礙或幹擾植物的各種重要生理生化過程,如呼吸作用、光合作用、激素調節、生命物質的合成等,使雜草不能正常生長發育而枯死。

  施用方法 除草劑有兩類常規施用方法:①土壤處理,將藥劑在作物播種和種植前後於雜草萌發前施於土層,這類除草劑稱為芽前除草劑(見彩圖)。

含氟除草劑用於大豆芽前除草

②莖葉處理,在作物和雜草萌芽後的生長期間進行植株噴藥,稱為芽後除草劑。必須根據作物、農田類型和雜草群落的不同來選用適當的除草劑和施藥方法,否則不僅無效,反可使農作物遭受藥害。栽培管理(施肥、灌溉、輪作等)和環境條件(溫度、濕度、土壤類型等)對除草劑的藥效都有影響,使用時要因地制宜地考慮。通常在不同田塊或不同季節雜草的群落有很大變化,往往單用一種除草劑不能奏效,因此要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除草劑先後使用或混合使用,組成雜草防除體系。大多數除草劑對人畜毒性較低,因此安全和環境污染問題也比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