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氣良好、交通量小、路面乾淨的條件下,中等技術水準的司機在道路受限制部分能夠保持安全而舒適行駛的最大速度。它是計算道路技術標準中各項指標的主要依據,也是道路服務水準的尺度之一。選定計算行車速度應與道路的類型、等級、交通量及所在地區的地形特徵相適應,並考慮經濟(基建投資和運輸費用)、安全等因素。

  中國《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將公路劃分為五個等級,地形分為平原微丘區及山嶺重丘區兩大類。例如二級公路計算行車速度,平原微丘區為800公裡/時,山嶺重丘區為40公裡/時。中國城市道路分為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及支路四類,例如次幹路計算行車速度為40公裡/時。

  影響車速的因素有:汽車性能及司機技能;道路的幾何特性及其路側的環境;氣候;其他車輛的存在;路上規定的速度限制等。

  實地驗證計算行車速度,可在符合某一等級的道路路段上,當路面潔凈、潮濕,在無阻礙行駛的情況下,對地點車速進行統計分析,繪制頻率分佈曲線及累積曲線(見圖),取用保證率為85%的車速。

  計算車速確定後,要對設計路段進行實際車速的復核。此時可通過繪制“道路車速圖”的方法合理地按路段調整計算車速,以保持道路速度變化的勻順性。“道路車速圖”是衡量道路設計或改建措施是否正確和經濟的重要標準。按不同計算車速設計的路段長度不宜過短,例如二級公路不小於15公裡。對計算車速變化處應設置過渡區段,其地點最好選在地形、地物,交通最等變化處,並要求相鄰設計區段速度差不大於20公裡/時。

  計算行車速度與道路線形設計具有密切聯系,前者是後者的重要依據,而路線上最終的實際行駛速度,則依路線選定和線形設計的質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