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於道路中心線方向的斷面。公路與城市道路橫斷面的組成有所不同。公路橫斷面的主要組成有:車行道(路面)、路肩、邊溝、邊坡、綠化帶、分隔帶、擋土牆等;城市道路橫斷面的組成有:車行道(路面)、人行道、路緣石、綠化帶、分隔帶等。在高路堤和深路塹的路段,還包括擋土牆。

  橫斷面形式 根據道路的設計標高(公路為路基邊緣線;城市道路為道路中心線)和橫斷面土石方的不同填挖情況,橫斷面有三種種基本形式:路堤式、路塹式、半填半挖式(見路基)。在地形平坦的城市道路,其橫斷面一般均貼近地面佈置,地面的雨、雪水用地下管道排除。根據不同的交通組織設計,車行道在橫斷面上的佈置有四種方式:①單幅式。所有車輛都在同一個車行道平面上混合行駛;用地較省,但對向行駛車輛的幹擾多,多用於交通量不大的次要道路。②雙幅式。由中間一條分隔帶(或綠化帶),將車行道分為單向行駛的兩條車行道,可避免對向行駛車輛的幹擾,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仍為混合行駛。對單幅式、雙幅式道路,如車行道較寬,可劃出分道線,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道行駛。③三幅式。由兩條分隔帶(或綠化帶)將車行道分為三部分:中間為機動車道,雙向行駛,路中間最好能劃出分道線;兩邊為非機動車道,單向行駛;是一種使用效果較好的佈置形式,也有利於綠化、地上桿線和地下管線的設置。④四幅式。由三條分隔帶(或綠化帶)將車行道分為四部分:靠近中間分隔帶的兩條為機動車道;靠近路邊的兩條為非機動車道;是渠化交通,完全分道行駛的最理想的佈置形式,但用地較多。橫斷面的佈置形式,根據地形、地物和交通組織的具體情況,可以對稱佈置,也可以不對稱佈置。

  車行道 供各種車輛行駛的路面部分,包括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車行道的車道數,根據設計交通量、車道的通行能力、車輛交通組織的要求(如車輛混行、分行、超車、停靠等)確定;車行道的寬度等於各條車道寬度的總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混合行駛的車行道寬度,根據交通量的大小、車輛的橫向排列組合、車道相互調劑使用的可能性確定。①機動車道。供機動車行駛的路面部分。車道的寬度,根據道路的等級和交通量而定。為適應現代交通高速、大型發展的要求,車道的推薦寬度為3.75~4.0米。在交通量不大、車速不高的次要道路上,可采用3.50米。②非機動車道。供非機動車行駛的路面部分。各種不同車輛行駛帶的寬度:自行車1.5米;三輪車2.0米;大板車2.8米;小板車1.7米。車道的最小寬度,必須能保證速度較快的最寬車輛有超車或並行的可能。推薦寬度為5~8米。

  路拱 為瞭排除路面的雨、雪水,根據橫斷面和排水方向的設計,車行道的橫斷面形狀可以做成單向坡面或雙向坡面(由路中央向兩邊傾斜),形成路拱。路拱的基本形式有:拋物線型、拋物線(或圓曲線)接直線型、折線型、傾斜直線型。前兩種路拱形式主要用於柔性路面,後兩種則主要用於剛性路面。從車行道邊緣到路拱拱頂的高度,稱為路拱高度。車行道的橫向平均坡度,稱為路拱坡度。根據路面類型和自然條件規定的路拱坡度見表。土路肩橫坡度一般應較路面橫向坡度大於1~2%。

路拱坡度

  人行道 供行人步行和植樹、立桿埋管的用地。人行道的總寬度,由步行道、地上桿線、行道樹、綠地、埋設地下管線等所需寬度組成。步行道的寬度應能供兩人並行,至少1.5米。在城市主要幹道,單側人行道上步行帶的條數,一般不應少於6條;在次要街道不應少於4條;在住宅區街道不應少於2條。每條步行帶的寬度,與行人的兩手有否攜帶物品和攜帶方式有關,在一般的道路上取0.75米;在攜帶物品的行人眾多的地方,如車站、港口、碼頭、商業大街、全市性幹道等,可取0.90米。在經常積聚大量人群的路段,如大型商店、影劇院、體育場、公共交通停靠站等處,步行道寬度應適當放寬。人行道通常佈置在街道兩側,高出車行道0.08~0.20米。人行道的橫坡采用直線型,向路緣石方向傾斜。橫坡的大小與鋪砌材料有關,在有鋪砌的人行道上,橫坡采用2%。

  路緣石 也稱側平石、道牙。區分車行道、人行道、綠地之間的界線,其功用為:作車行道(路面)兩側的支撐;分隔行人和車輛交通;作街溝排水。路緣石可采用混凝土預制塊(側石和平石)、方塊石、條石等材料鋪砌而成。

  

參考書目

 西安公路學院主編:《公路勘測設計》,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