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的專門機構,簡稱ITU,其宗旨是:①促進在電信方面進行各種形式的國際合作,改進和合理使用各種電信手段,並向發展中國傢提供技術援助;②促進技術設施的發展及其最有效的運用,提高電信業務效率;③協調各國在電信方面的行動。國際電信聯盟的歷史始於1865年。在巴黎召開的第一次國際性會議上,與會各國代表簽署瞭《國際電報公約》,成立瞭國際電報聯盟。1932年,在馬德裡同時召開瞭國際電報會議和國際無線電報會議,完成瞭無線電報聯盟和國際電報聯盟的合併手續,並決定更名為為國際電信聯盟。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大西洋國際電信公約的規定,國際電信聯盟於1947年成為聯合國電信方面的專門機構。國際電信聯盟總部自1948年以來設在日內瓦。截至1983年3月止,共有會員國158個。中國自1972年起一直擔任理事。國際電信聯盟由下列機構組成:①全權代表大會是國際電信聯盟的最高機構,通常每五年召開一次會議;②行政大會,分世界性行政大會和區域性行政大會兩種;③行政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負責執行全權代表大會的決議;④電信聯盟的常設機構有總秘書處、國際頻率登記委員會、國際無線電咨詢委員會、國際電報電話咨詢委員會。國際電信聯盟的總秘書處負責出版國際電信聯盟的各種章程,並收集與國際通信有關的各種數據和資料,出版可供世界各國電信工程師和主管部門參閱的書刊,如各類世界無線電站臺表、電報局名薄和各類圖表,以及統計資料。國際電信聯盟的定期刊物為《電信》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