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礦井下和其他易燃易爆場所(車間)的電器。在礦井下使用的各種電器,在正常運行或故障時會產生電火花、電弧或上升到危險的溫度,這都可能成為點火源而引起瓦斯爆炸事故。防爆電器均按規定條件設計和製造,並採取各種措施把點火源與周圍爆炸性混合物隔離起來,從而防止引起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防爆電器有3種類型。①隔爆型:有隔爆外殼,能夠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所產生的壓力,並阻止內部爆炸向外殼周圍傳播爆炸性混合物。各種電器均裝入隔爆爆殼內。為提高隔爆能力,可采用真空電器。②充油型:全部或部分電器部件浸在油內,使電器的點火源不能點燃油面以上的或殼外的爆炸性混合物。③本質安全型: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會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

  各類防爆電器都經過各項嚴格的防爆試驗,並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可確保使用的安全性。在防爆電器上通常還有必要的防爆標志和技術數據,以避免錯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