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有害生物在植物生長和產品貯藏期間為害的措施。

  對植物有害的生物種類繁多,主要有害蟲和害蟎,以及各種病原生物如細菌、真菌、病毒、類病毒、類菌原體、線蟲、原生動物和多種雜草等(見植物病害病原物)。此外,還包括其他有害動物如軟體動物(蝸牛、蛞蝓等)、鼠類以及害鳥、害獸等。長期以來,植物保護研究和防治的物件僅包括病蟲害,而未包括雜草和鳥、獸害。隨著農業生產和植物保護科學技術的發展,研究和防治物件的範疇逐漸擴大到為害農作物的各各種有害生物。

  意義 有害生物對植物生產的威脅很大。在中國,從公元前722年至公元1908年的2630年間,累計發生大的蟲災645次,其中蝗災(包括蝻災)495次。植物病害以1950年為例,僅小麥產量因條銹病的大流行而造成的損失達600萬噸。60年代每年因甘薯黑斑病而造成的損失約計500萬噸,棉黃枯萎病造成的皮棉損失約為7.5萬噸。鼠類為害也很嚴重,估計全世界每年因鼠害造成的糧食損失至少可養活2億人。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全世界每年因草害造成的糧食損失價值在200億美元以上,中國每年因草害而損失的糧食約達75萬噸。

  病、蟲、雜草等有害生物除在其發生地區為害農業生產外,有的還常隨同農產品、包裝器材、運輸工具等被帶到其他國傢或地區。在許多國傢,如馬鈴薯晚疫病,馬鈴薯壞腐病、馬鈴薯甲蟲、板栗疫病、白松皰銹病、黑森癭蚊、棉紅鈴蟲、美國白蛾、葡萄根瘤蚜、豚草、毒麥等為害嚴重的病蟲雜草都是由國外傳入的。這些有害生物若適應瞭新的環境條件,而又缺乏原發生地的天敵,就可能發展成為新的嚴重問題。例如,馬鈴薯甲蟲在美國原發生在落基山脈以西,以野生茄科植物為食料;19世紀50年代轉而取食由移民帶入的新食料植物馬鈴薯,並隨著馬鈴薯栽培范圍的擴大而蔓延為害,1874年達到大西洋沿岸,1946年已遍佈西歐易北河以西直到奧地利一帶地區。又如為害蘋果樹和梨樹的火疫病起源於北美,1904年傳到加拿大,以後又傳入新西蘭,1957年在英國發現,1966年傳到波蘭,以後又傳至丹麥、聯邦德國、法國、比利時等國;1970年在美國南部、墨西哥、智利與危地馬拉均有發現;此外,甚至已傳至亞洲和中東一帶。各種有害生物的迅速傳播及其所導致的巨大損失充分說明,加強植物保護已成為保障農業生產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發展概況 中國先秦著作中已有關於螟蟲、蝗蟲、粘蟲及地下害蟲的記載。戰國時有專職治蟲的官吏,當時一般采用藥草熏蒸、炭火逼攻、灑石灰和草木灰等方法進行防治。至明代,徐光啟在《除蝗疏》中強調挖卵和掘溝捕蝻,提出根據蝗蟲的生態和生活習性將蝗蟲消滅於初生之時的主張。到瞭近代,隨著其他自然科學的發展,植物保護的技術水平不斷提高。1950年以來,許多國傢逐步建立瞭各種植物保護機構、病蟲預測預報系統,以及相應的對外、對內檢疫機構,陸續頒佈瞭一系列有關植物保護的法令、規章。中國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為植物保護工作的指導方針。在對蝗蟲、小麥吸漿蟲、螻蛄、稻螟蟲、北方棉產區的棉紅鈴蟲、粘蟲、稻縱卷葉螟、稻飛虱等遷飛性害蟲,以及麥類黑穗病、小麥條銹病、稈銹病、小麥線蟲病、多種水稻病害的測報與防治以及多種雜草的防治方面,均取得明顯成效。近年來由於實施綜合防治,在廣泛采用農業防治、抗性品種和生物防治等措施的基礎上強調科學用藥,壓縮藥治面積,化學防治技術也有改進。目前正進一步研究從農業生產結構、農田生態系統等宏觀角度,發展和提高植物保護的科研和技術水平。

  主要措施 植物保護面向多種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也多種多樣,在生產上應用較廣的可歸納為下列幾大類:①植物檢疫。即根據國傢頒佈的法令或法規,通過檢疫檢驗措施,防止危險性有害生物的擴大蔓延。②農業防治。包括利用各種耕作栽培管理措施、選育和利用抗性良種,以抑制有害生物的發生數量。③生物防治。即利用生物或其代謝產品控制有害動植物。④化學防治。即適當施用各種化學農藥,以防治有害生物。⑤物理機械防治。即根據有害生物的生物學特性或特殊習性,利用某些器械的物理、機械作用,抑制有害生物的發生發展。此外,還有一些較近期間出現的新的防治措施,如不育防治(輻射不育、化學不育或遺傳不育),利用昆蟲激素尤其是性信息激素的作用,以及高頻電、微波、超聲波、紅外線處理等。

  各類防治措施都有其優點和局限性,需要從農業生態系統的整體出發,根據安全、有效、經濟的要求,正確選擇,協調綜合運用。根據現代綜合防治的要求,應優先選用和發展較少不良副作用和防治成本較低的措施。為此,應盡可能利用有助於控制有害生物的自然因素,如有害生物的天敵,作物品種的抗性,能惡化有害生物生活環境的耕作栽培管理措施以及冬季的自然低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