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點的房屋和附屬設施的總稱。主要包括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和生產性建築3大類。它們是農村居民組織傢庭生活、開展公共活動、從事農、工、副業生產等的場所。由於社會制度、不同的經濟發展水準以及民族習慣的不同,農村建築的內容和形式也有差異。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國,農村建築主要包括住宅、店鋪、祠廟、作坊、衙署以及娛樂設施等,一般居民的建築都較簡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生產關係的變化和生產力的發展,農村建築的內容除住宅外,行政、文教、衛生、商業、服務性建築,以以及飼養、加工、貯藏、修理等生產性建築日益增多。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又出現瞭溫室、塑料棚、養禽場、養豬場、養牛場以及各類倉庫、廠房等較大型的生產性建築。各種建築的設計和結構也有很大進步。這對滿足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逐步縮小城鄉差別,具有積極意義。

  居住建築 農村居民組織傢庭生活和從事傢庭副業生產的場所。它的形式和內容,一方面隨自然條件、建設材料、經濟水平和風俗習慣等的不同而千差萬別;另一方面又因農村居民生產、生活基本要求的一致性而具有共同的特點。一般而言,中國農村住宅的功能要適應傢庭生活和進行農副業生產的雙重需要。除生活用房──臥室、堂屋(傢庭共同活動的房間)、廚房、貯藏間和衛生間等外,還應包括生產房間和輔助設施──飼養間、工副業加工間、倉庫、暖房、能源和取水裝置等。在不同民族居住和從事不同專業生產的地區,對住宅的輔助設施常有不同的要求。

  建築佈局 中國北方農村的傳統住宅多為平房,平面多采用對稱佈置,以房間組成“四合院”或“三合院”的形式。新建的住宅平面多采用非對稱佈置,或以正房(北房),配以東(或西)房,或隻建一排正房的形式。宅基多為矩形,院落一般可分為前院、後院或前、後兩院兼有。南方農村的傳統住宅既有平房,也有樓房,平面有對稱和非對稱兩種佈置形式,宅基多為不規則形,常以房間圍成天井。院落有前、後、側院之分。新建住宅逐漸采用樓房形式,宅基趨於規整。地處丘陵、山區、水鄉的農村住宅,則依山傍水,采用平房、樓房結合,富於變化的佈局形式。其他如黃土高原地區的窯洞住宅,西南山區的“幹闌”住宅、西北地區利用地面上、下構築的土木結構住宅等,在結合地形、地貌,適應自然條件和利用地方材料等方面各具特色,為中國農村住宅建設增添瞭異彩。

  造型和裝飾 北方天高氣爽、寒冷幹燥、環境開闊。住宅佈局嚴緊規整,造型渾厚莊重,建築物線角平直,多在屋簷、門窗局部加以裝飾,色彩常以材料的原色為主,少加或不加裝飾。南方氣候炎熱、潮濕,環境富於變化,住宅佈局自由,配以挑臺、外廊,造型輕盈、曲折而富於變化,裝飾色彩對比鮮明。少數民族地區的農村住宅都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其中尤以藏族的硐房、傣族的竹樓、蒙族的氈包,以及帶有西亞風格的維吾爾族住宅更為突出。由於這些民族或處於邊陲,或處於古代交通要道,因此,住宅的造型和裝飾,大都融合瞭外來的影響。

  材料和構造 農村住宅的建造主要以就地取材為主,采用傳統的構造方法。主要形式有:①木結構。分佈面廣,易於加工、運輸和安裝,既可做承重構件,又可做圍護構件。有北方農村常見的梁、柱(梁架式)構造和南方農村常見的檁、柱(穿鬥式)構造等。②土結構。分佈較廣,施工方便,造價低廉,利於隔熱保溫。有天然土拱(窯洞)、土坯疊拱、土坯墻和夯土墻等。③混合結構。材料以粘土磚和混凝土制品為主,以具有堅固耐用、節省木材等優點,成為近年來農村住宅逐步推廣的建房材料。此外,在盛產竹子和易於取石的地區,也常用竹材和石材建造住宅。

  公共建築 農村居民開展公共活動的場所,在組織、宣傳、教育和服務群眾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一般可分6類:①行政管理建築,如黨、政、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建築;②教育福利建築,如各類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③文化科學建築,如影劇院、書場、展覽館、圖書館、科技站、文化站(文化中心)、體育設施等;④醫療衛生建築,如衛生院、醫療站、防治站等;⑤商業服務建築,如供銷社、百貨商店、收購站、集貿市場以及郵電所、儲蓄所、旅館、飯店和綜合服務店等;⑥公用事業設施,如火車站、汽車站、水運站、變電站、加油站、消防站、供水設施、污水和污物處理站,以及殯葬建築等。此外尚有紀念性和旅遊性建築等。

  公共建築的項目、規模和內容,常根據農村居民點的性質和分級標準加以配套,並且隨生產的發展和群眾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斷完善。因此,它的建設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瞭農村建築的現代化程度。一般具有以下特點:①綜合性。農村公共建築一般規模較小,而建設項目又要求比較齊全。為方便農村居民的使用,有利於組織管理,並使之充分發揮效益,通常把性質相近、聯系密切的用房成組建造或設在一幢建築物內。如集鎮文化中心將文化、科技、宣傳教育、體育等活動的用房和有關設施集中成組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將商業、加工、修理等各種服務項目修建在一起,成為綜合服務樓等。②多功能性。為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使用率,提高其經濟效益,以適應農村居民活動的季節性和集中性特點,農村中的一些公共建築應具有一房多用或便於靈活分隔的可能。如集鎮影劇院除演出、放映外還可兼作集會場所,宣傳、展覽用房的空間在使用上有較大的靈活性等。③基地性。農村公共建築由於其規模、設施和經營項目等的不同,其服務半徑常具有明顯的差異。如鄉鎮政府所在地的公共建築既要為當地居民服務,又要發揮所屬范圍內經濟活動的基地作用。又如集鎮文化中心的規模和設施既要考慮為全鄉范圍內居民服務,又要發揮其在更大范圍內組織、普及和提高科學文化的職能。

  生產建築 農村個體和集體勞動者從事農、工、副業生產活動的場所。按其生產特點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為發展現代化農、牧、漁業生產而建立的各種廠房設施,主要有育種廠房、溫室、塑料棚、畜禽舍、養殖場、種子庫、糧庫、果蔬貯藏庫、農副產品加工廠、農機具修配廠等生產性建築;另一類是為城市工、商、外貿等服務的加工廠,主要包括機具修配廠、手工業工廠、城市某些工業的加工廠和輕工業工廠以及建築材料廠等。

  這類建築一般具有以下特點:①分散性。由於農村經濟核算單位和產品批量一般較小、經營分散等原因,常使生產用房散佈在各村鎮而不宜集中建廠,甚至有的需要在農戶宅院內進行生產。②多功能性。由於農、牧、漁業產品的收獲、加工等具有時間性、季節性,廠房應能滿足多種生產用途的需要,以便充分發揮廠房的綜合效益。如農產品和經濟作物的初加工用房、貯藏用房,就具有這一特點。③小型化。農村中的農、工、副業生產因受技術條件、服務范圍和原料來源的限制,多數規模較小,設備輕便,因此一般隻需小型廠房即可滿足生產需要(見農業生產性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