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有船體,適合在水田中牽引農機具進行作業的拖拉機。又名機耕船。中國首創,於20世紀50年代末開始研製,70年代初正式用於生產。能在深泥水田作業,結構簡單、耗能少。但功率較小,作業時遇較大阻力時故障多。機型有8.8千瓦和3.7~4.5千瓦兩個等級,均採用單缸柴油機。船體有木結構和鋼板結構兩種。機器的大部分重量由船體承受,以降低下陷深度,減小滾動阻力,改善轉向性能。在田間工作時的行走裝置多為鐵輪,直徑800毫米左右,輪刺高達200毫米,在機體下陷小的情況下能產產生足夠的附著力。在陸地行駛時,兩個鐵輪換裝成6.00-16或6.50-16氣胎輪,並加裝4.00-8氣胎前導輪或實心橡膠輪,有的采用分置的雙前輪結構。為瞭適應不同的土壤條件以取得最合理的驅動輪入土深度,船體和驅動輪之間垂直方向的相對位置可以調節,一般采用機械式調節機構或更換不同直徑的驅動輪。傳動系統一般采用膠帶傳動和齒輪傳動相結合,有的還采用一級鏈傳動。檔數為6+2或3+1。用3+1檔的,還可通過調換皮帶輪直徑大小獲得較高的陸地行駛速度。為瞭改善行駛的直線性和轉向平穩,有些機型用摩擦式轉向離合器以代替牙嵌式轉向離合器。懸掛裝置多采用手動杠桿式提升機構或簡單液壓提升器。有些船式拖拉機是7.35~8.8千瓦手扶拖拉機的變型,因此同手扶拖拉機零部件的通用程度高,在水田作業時駕駛員可乘坐操作,船體能遮擋泥水飛濺,具備較好的工作條件。(見彩圖)

船式拖拉機在水田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