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理國碑刻。為段氏政權與三十七部會盟時所立。又名“石城會盟碑”。立於大理國第 5代王段素順明政三年 (971),即宋開寶四年。此碑明代已見於著錄,後湮沒土中,至清康熙十八年(1679)再次出土。初置於雲南曲靖縣城武侯祠,後移置奎閣,最後移至曲靖中學。1961年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碑高1.25米,寬0.58米,厚0.16米。文字分刻為上下兩段。上段正文11行,行 8~13字,文左行;下段職官題名8行,行55~15字,文右行。全文共212字。行楷書。碑文記述瞭白蠻(今白族的先民)段氏政權在討伐瞭幾處叛亂部族之後,與屬於烏蠻(今雲南彝族的先民)部族的東方三十七部,在石城(今曲靖市)會盟的情況。此次會盟在史籍中沒有記載。它是研究大理國和當時雲南境內少數民族的歷史及大理職官制度的重要資料。

碑文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