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習俗的一種。亦稱“姑舅表婚”。按照父系的觀念,兄弟的子女與姊妹的子女為姑舅表兄弟姊妹。交錯從表婚指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間有優先婚配的權利。從原始時代母系社會的氏族外婚(見外婚制)發展而來,即兩個固定氏族成員之間互相締結婚姻。到瞭父系氏族社會,轉變為姑舅表婚。早在中國古代就流行這種婚俗。周族姬、薑兩姓百世通婚。《爾雅·釋親》記載:“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姑之子為甥,舅之子為甥,妻之兄弟為甥,姊妹之夫為甥”。這說明,,從女子方面說,舅父就是公公,姑母就是婆婆;從男子方面說,舅父就是嶽父,姑母就是嶽母;男子對他的姑舅表兄弟、妻之兄弟和姊妹之夫用同一稱謂。這些親屬稱謂反映瞭姑舅表婚的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漢族一些地區還以姑舅表兄弟姊妹為理想的配偶。白、彝、侗、佈依、傈僳、佤、苗、瑤、土傢等民族也盛行姑舅表兄弟姊妹優先婚配的習俗。其中,苗、瑤、土傢等民族一般實行單方面的姑舅表婚,即舅傢有優先娶外甥女作兒媳的權利,從男子方面說,就是娶姑母的女兒,稱為姑表婚。如果舅傢沒有適齡的兒子或無意聘娶,姑傢女兒方可另嫁他人。在苗族地區,姑傢女子若不嫁給舅父的兒子,須送錢給對方作為補償。另有一種單方面的姑舅表婚,即姑母的兒子有優先娶舅父的女兒的權利,但舅父的兒子不得娶姑母的女兒,從男子方面說,就是娶舅傢之女,稱為舅表婚,此俗流行在景頗族、獨龍族、德昂族及部分納西族、拉祜族、漢族地區。獨龍族也曾普遍流行姑舅表婚習俗。婚姻在固定通婚的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氏族之間進行。按照規定,甲氏族的男子娶乙氏族的女子,乙氏族的男子娶丙氏族的女子,丙氏族的男子娶甲氏族的女子,代代相傳。這種婚制保證瞭各氏族通婚能夠正常進行,並加強瞭通婚集團間的合作和聯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姑舅表婚的習俗仍有流行。為保證子孫後代的健康,提高民族的健康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在國外,世界各大洲歷史上也存在過交錯從表婚習俗,尤以亞洲南部為甚。如印度的托達人,斯裡蘭卡的維達人,蘇門答臘的土著居民,澳大利亞的一些部落,大洋洲的斐濟人,南北美洲的一些印第安部落,非洲的霍屯督人、巴蘇陀人等。直到近現代,不少國傢的民族仍保留著男子對舅父、姑父與嶽父使用同一稱謂,對舅母、姑母與嶽母使用同一稱謂,女子對舅父、姑父與公公使用同一稱謂,對舅母、姑母與婆婆使用同一稱謂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