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現象,指社會上新近出現的或某權威性人物宣導的事物、觀念、行為方式等被人們接受、採用,進而迅速推廣以致消失的過程。又稱時尚。流行涉及到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包括衣飾、音樂、美術、娛樂、建築、語言等。它們都具有連續變化的可能性。早在19世紀末期,法國社會學傢G.塔爾德在《模仿的定律》一書中,美國社會學傢T.B.凡勃倫在《有閑階級論》一書中,都對流行現象做過研究。美國社會學傢E.A.羅斯在《社會心理學》(1908)一書中,把流行列為社會心理現象之一一。

  流行的特征是:①入時性。人們對新出現的流行總感到新奇。②突出個人。人們對流行往往認為是突出個人特點的一種表現。③消費性。講究流行是對財富的一種享受和消費。④周期性。流行從形成到消失的時間較短,但在消失之後的若幹時期,又會周而復始地出現。⑤選擇性。流行可由人們自由選擇,不具有強制力。

  流行的心理因素是動機,具體表現為:要求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獲得異性的註目與關心;顯示自己的獨特性以減輕社會壓力;尋求新事物的刺激,以及自我防禦等。流行的社會因素是:①對新技術、新思想寬容並予以鼓勵與尊重的社會環境。②傳播媒介的發達、商業網絡的健全及權威人士的參與,能擴大流行范圍並加快傳播速度。喜歡華麗的人,對流行更敏感;虛榮心、好勝心強的人,易追求時尚。流行的實現能給參加者以一種刺激,此種刺激可以滿足他們的某些心理需要。

  流行有積極和消極兩方面的作用。其積極的方面是:可以滿足人們的需要,消除抑鬱、焦慮,維持心理平衡;可促進社會不斷出現新事物、新觀念,從而促進社會進步,使社會保持良好秩序和活力。但對消極的方面,應加以積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見彩圖)

不同時代的服裝流行圖

服裝流行循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