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教義。又作流轉、輪轉等。音譯僧娑洛。謂眾生於六道中猶如車輪旋轉,迴圈不已,流轉無窮。印度婆羅門教、耆那教等都採用這種理論作為它們的根本教義之一。輪回的思想最早見於“梵書”,在“奧義書”中有比較系統的闡述。“奧義書”認為,一個人的靈魂(我)在死後可以在另一個軀殼中轉生,轉生的形態取決於他生前的行為(業),行善者得善報,行惡者得惡報,有的可以進入天道、祖道(人間),有的則墮落入獸道,淪為畜生等。佛教沿用瞭這個原則並作瞭進一步的發展。原始佛教採用業感緣起的學學說解釋輪回之道。認為眾生今世不同的業力在來世可以獲得不同的果報,貪嗔癡等煩惱可造成惡業,由惡業招感苦報。苦報之果,果上又起惑造新業,再感未來果報,往復流轉,輪回不止。因此輪回貫通現在、過去和未來三世,包攝六道(天上、人間、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四生(胎生、卵生、化生、濕生)。但是佛教認為有情的生命是依緣而起並且處於經常不息的演變之中,那麼造業、受報、進入生死輪回的主體是誰呢?有些部派佛教為瞭解釋這個問題,提出瞭變相靈魂的“中有”或“中陰”理論。例如犢子部提出瞭“不可說的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我)意譯為“數取趣”,意思是說一次一次地在六趣(道)中輪回受生,也就是輪回的主體;經量部提出瞭“勝義補特伽羅”,認為補特伽羅是由永恒的體性“一味蘊”(“報主的細意識”)所構成,它是由前生轉到後世的主體;大眾部提出“一心相續說”,認為有情的心和心所的相續活動中,有著一種永恒的內在本性,這種本性就是輪回的主體。以上這種輪回主體的學說在大乘佛教中又有瞭新的發展。大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在輪回中被稱為執持識,執持識是無始以來各種生類輪回轉生的生命的主宰,也就是輪回果報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