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大臣。杜陵(今陝西西安市東南)人。幼時隨其父學習法律,漢武帝時任太中大夫、廷尉、禦史大夫等職,曾參與制定過一些重大政策;善於迎合武帝所好,頗得武帝賞識;將武帝解決疑難案件的指示編成《讞法挈令》,作為官吏辦案的法式,以“揚主之明”;積極推行“經義決獄”,提倡博士弟子學習《尚書》、《春秋》等儒傢經典,調他們當廷尉的屬官。

  張湯斷獄,對諸侯、貴族、豪強、富商大賈喜“深文巧詆,陷人於網”,曾以“微反唇”(嘴唇微動)斷定顏異對對當時的政策心懷不滿,判處死刑,開“腹誹”治罪之端;主持審理陳皇後“巫蠱獄”(見巫蠱)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謀反等重大政治案件時,株連甚多。但他對於下屬、貧民違法、犯罪,“其治尚寬”,常在武帝面前替犯罪的貧民講情。

  張湯與趙禹編定“監臨部主,見知故縱”之法,規定“見知而故不舉劾,各與同罪;失不舉劾,各以贖論;其不見不知,不坐”;並撰有關於宮廷警衛制度的《越宮律》27篇,今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