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邏輯和語言學的方法分析道德概念、判斷的性質和意義的一種道德哲學理論。元倫理學是新實證論提出的概念。爾後,為分析哲學的各派別共同使用,從而形成元倫理學的不同派別:直覺主義倫理學、感情主義、語言分析學派、倫理自然主義等。新實證主義者把元倫理學與規範倫理學對立起來,認為隻有元倫理學才是真正科學的倫理學。在他們看來,元倫理學隻應局限於分析道德語言中的邏輯,解釋道德術語、判斷的意義,而不指導人們應該如何行動和生活。他們把道德語言和道德語言所表述的內容截然分開,否否認科學地論證道德判斷內容的可能性。他們主張元倫理學對任何道德信念和原則體系都要保持“中立”,並應該在“中立”的前景上研究問題。元倫理學在追求概念的科學嚴密性的同時,把自然科學的公式、符號機械地搬到倫理學中來,因而更加強瞭它的形式化和脫離生活的傾向。這種形式的、非歷史的研究道德的方法,決定瞭元倫理學不可能真正解決社會的道德問題。20世紀60年代以來,元倫理學受到西方大多數倫理學傢的批評,但是它所研究的課題並沒有被否定,而且常常被看作是倫理學中與規范倫理學並列的一個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