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然主義哲學傢。生於加拿大安大略州。1908年在美國密執安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1909~1910年去歐洲考察,回國後一直在密執安大學任教,直至1956年退休。

  20世紀頭20年間,他持批判實在論的觀點,並且是這個流派的主要創始人之一。1908年,他首先使用“批判實在論”這一名稱,1916年出版瞭《批判實在論》一書。1920年,他與G.桑塔雅那等美國哲學傢共同出版《批判實在論文集》,該書的出版通常被看作美國批判實在論學學派形成的標志。

  20年代起,他的觀點逐漸轉向自然主義,這種轉變最初表現在他1922年出版的《進化的自然主義》中。該書認為,他所倡導的“進化的自然主義”,是自然主義的最適合的形式。到30年代,他的思想開始轉向唯物主義,1930年出版的《物理實在論的哲學》一書,是一個標志。該書強調物質世界的客觀性,承認思想和意識是物質發展的產物。40年代後,他不僅對唯物主義有瞭較深刻的認識,而且對辯證唯物主義也有一定的瞭解。他在1944年發表的《辯證唯物主義簡述》一文中,概述瞭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並對其中許多觀點表示贊許。他重視對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的研究,高度評價列寧的《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一書。50~60年代,他寫瞭不少論文,其中大部分收集在《倏忽實在論原理》和《一些遭到忽視的替換方案》兩本論文集中。60年代末,他發表瞭最後兩部著作:《從美國內部對美國哲學的考察》(1969)和《社會模型和政治視野》(1970),前一書是他從自然主義觀點出發對當代美國各哲學流派的評述,後一書系統地闡述瞭他的社會政治觀點。

  塞拉斯在哲學上主要從事認識論研究,他著重研究感性認識階段,強調感覺受外界事物的制約,並提供關於外界事物的信息。在他看來,知覺是這樣兩個階段的總和:一是客體對神經系統的刺激,一是神經系統對刺激的反應,從而形成一條從刺激到反應的“回路”。認識始於把感覺材料和客觀源泉聯系起來,形成知覺。他認為世界的存在不依賴於感覺器官和大腦,但又必須借助它們反映世界,並認為應當創立一種適用於感官的反映論。他對馬克思主義的反映論作瞭很高評價。

  在社會歷史觀方面,他仍然停留在歷史唯心主義的立場上,不承認階級鬥爭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主張漸進的進化,擁護“民主的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