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德國古典哲學傢G.W.F.黑格爾關於人類社會歷史觀點的著作,屬於他哲學體系中精神哲學的一個部分。

  黑格爾在柏林大學任教期間,從1822年開始講授歷史哲學。後來由他的學生和友人根據他的原稿和聽講者的筆記整理編印成書,於1837年出版。他的兒子K.黑格爾重訂《歷史哲學講演錄》,於1840年出版瞭該書的第2 版。中譯本於1956年由三聯書店出版,譯為《歷史哲學》,譯者王造時。

  《歷史史哲學講演錄》包含有豐富的辯證法思想。黑格爾在該書中不僅把人類歷史看作不斷變化和發展的過程,而且把它看作從低級到高級、從不完善到完善的一個前進運動的過程。他認為,世界歷史的這個辯證發展過程是按照嚴格的客觀必然性、規律性來實現的。然而,他又把社會歷史的發展進步過程看作是“世界理性”或“世界精神”的活動過程,把歷史發展的規律性和必然性看作是“理性”、“精神”統治世界歷史的結果,把“理性”、“精神”看作是社會歷史發展的決定力量和最後動因。他還把世界歷史看作是自由意識的進步,認為人類歷史乃是一部對自由的認識、理解逐步深化的歷史。他武斷地說,東方各國從古到今隻有一個人(專制君主)是自由的;希臘和羅馬世界隻有一些人(或一部分人)是自由的,其餘的人則是奴隸;在基督教日耳曼世界,一切人都是絕對自由的。

《歷史哲學》中譯本

  黑格爾認為,在社會歷史中,世界精神經歷瞭許多發展階段,它在其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上都表現為特定的民族精神。

  他把在人類歷史上起劃時代作用的民族叫做“世界歷史民族”。世界歷史作為一個整體,乃是一系列“世界歷史民族”不斷更替的歷史。他把世界歷史分為4種歷史的王國:①東方的(包括中國、印度、波斯),②希臘的,③羅馬的,④日耳曼的。黑格爾的世界精神在經歷瞭漫長的旅程之後,終於在日耳曼世界回到瞭自身,達到瞭完成階段,因而也就不再往前發展瞭。

  黑格爾把人看作是“世界精神的實體事業的活的工具”,並把社會歷史上的人分為兩大類,“進行再生產的個人”即人民群眾和“世界歷史個人”即偉大人物,他害怕並蔑視人民群眾,認為人民群眾的行動完全是“自發的、無理性的、野蠻的、恐怖的”。他崇拜英雄,尤其崇拜拿破侖。他把偉大人物看作是“世界精神的代理人”。

  黑格爾的歷史哲學是思辨的歷史哲學,是不科學的。它不僅是唯心的,而且帶有明顯的階級局限性和民族偏見。但黑格爾的歷史觀中所包含的辯證發展思想和一些歷史唯物主義的萌芽,對於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創立起過一定的啟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