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經濟學傢、行政學傢。1867年7月20日生於美國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德裡亞。1912~1917年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政治學與法學教授,後在W.H.塔夫脫總統設立的節約與效率委員會工作。1916~1932年任政體研究所所長。1927年以該所為核心組建佈魯金斯學院,並擔任院長。1921年為美國《預算與會計法》的主要起草人,他關於財務行政、政治制度、公共行政的著作主要有《各邦的預算制度改革運動》(1918)、《現代國傢之政府》(1919)、《公共行政學原理》(19227)。

  20世紀20~30年代,美國學術界熱衷於對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力及其相互關系的討論。威洛比從立法與行政的關系出發,主張國會按照憲法賦有行政權,國會按其意願再將行政權授予總統或其他官員,這同當時認為總統按照憲法賦有行政權的觀點不同。他著重研究行政中有規范意義的原理、原則,這對後人從事效率研究有重大意義。他對政府財政也進行瞭深入的研究,特別是預算、會計、物資采購、貯藏等問題,從而擴大瞭傳統行政學的范圍。迄今,財務行政仍為行政學重要研究對象之一。他的《公共行政學原理》一書,僅次於L.D.懷特的《公共行政學研究導論》,成為當時行政學的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