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敬亭

  中國工農紅軍和新四軍高級指揮員。原名高志員。1901年8月14日生於河南省光山縣董店(今屬新縣)。1928年春在傢鄉參加農民運動,翌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光山縣、鄂豫皖特區、鄂豫皖省蘇維埃主席,中共光山縣委書記、鄂豫皖皖中央分局委員、豫東南道委書記、鄂豫皖省委常委兼皖西北道委書記和中國工農紅軍第25軍第75師政治委員等職。曾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1934年11月,25軍離開鄂豫皖蘇區長征,奉命留下堅持鬥爭。翌年2月重建第28軍,任政治委員(無軍長),統一領導鄂豫皖邊區的黨政軍工作。在國民黨重兵連續“清剿”、根據地喪失殆盡、與中共中央失掉聯系等困難條件下,依靠群眾,以28軍為骨幹,並組建大量便衣隊,以靈活機動的戰術,獨立自主地堅持瞭極其艱苦的三年遊擊戰爭。抗日戰爭爆發後,根據中共中央指示,主動與國民黨地方當局進行停戰談判,簽訂瞭共同抗日的協議。1938年2月,28軍和豫南遊擊隊改編為新四軍第4支隊,任司令員,率部在安徽省巢縣蔣傢河口、桐城縣棋盤嶺、肥西縣椿樹崗等地打擊日軍,連戰皆捷。他因執行東進敵後命令等方面犯有嚴重錯誤,於1939年6 月24日在安徽省合肥縣青龍廠(今屬肥東縣)被錯誤地處決。1977年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予以平反,恢復名譽,認為他在堅持鄂豫皖邊區的革命鬥爭中是有功的,將其處死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