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於18世紀後半期的法國經濟學派。代表人物為F.魁奈、A.-R.-J.杜爾哥和P.S.杜邦·德內莫爾。杜邦·德內莫爾在1767年編輯出版魁奈著作時,曾以“重農主義”為書名,後來便把該派稱為重農學派。該派經濟學傢相信社會受某些固定不變的規律所支配,認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存在著“自然秩序”不受任何地區、政府、集團約束或幹預;認為政治經濟學的任務在於闡明“自然規律”,使“人為秩序”符合“自然秩序”,而實現“自然秩序”的唯一途徑是實現經濟自由。因而提出“自由放任””原則,反對重商主義所奉行的國傢幹預經濟的各項政策。魁奈在《經濟表》(1758)、杜爾哥在《論財富的形成與分配》(1776)等著作中提出在農、工、商等經濟活動中,隻有農業勞動創造“純產品”。“純產品”指所創造的產品量超過生產過程中所消費的財富──種子、年口糧的消耗;而工業隻能改變物質財富的形態,商業隻能轉移財富的地點,兩者都不能創造新財富。據此他們把社會分為3個階級:生產者階級(農、漁、礦等);不事生產者階級(商、工、醫、律師等),占有“純產品”的土地所有者階級。

  該派經濟學傢在18世紀60~80年代倡導改革,要求提高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改進農業耕作技術,發展大農場;提倡自由貿易、自由競爭,反對國傢幹預經濟生活,主張糧食在國內外市場自由買賣;取消國內關卡、行會特權和封建義務,實行單一土地稅,廢除對租地農業資本傢以及工商業者所征收的一切租稅,把賦稅全部加在“純產品”占有者地主身上。杜爾哥在1774~1776年任財政大臣時試行重農學派的某些經濟綱領:取消瞭谷物貿易限制,廢除行會組織,規定特權階級必須納稅等。但遭到封建貴族和教會的激烈反對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