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希特勒統治下的德意志帝國(1933~1945)的非正式名稱之一,其他非正式名稱還有法西斯德國、納粹德國等。“第三帝國”一詞源於義大利神學傢、佛羅倫斯教派創始人菲奧雷的約阿基姆對經文的解釋,指聖父、聖子、聖靈統治的第3個時期。1933年9月1日,希特勒在紐倫堡召開的納粹黨代會上用這一名稱比喻納粹統治下的德國。1939年7月10日,正式廢棄使用。

  第三帝國的形成和統治 魏瑪共和國末期,世界性經濟蕭條成為納粹黨攫取政權的重要條件。1932年7月的國會選舉中,納粹黨成為第一大黨。在大資本傢、容克地主的支持下,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P.von興登堡任命為總理。希特勒執政後,組成納粹黨和德意志民族人民黨的聯合政府。為瞭在1933年3月初的國會選舉中取得國會中的多數,法西斯分子策劃國會縱火案(見彩圖),嫁禍於共產黨人,以此為借口,大肆逮捕共產黨人和一切反法西斯主義者。德共領袖E.臺爾曼於3月3日被捕。納粹黨通過非法手段獲得國會中的多數後,希特勒政府立即於3月23日操縱國會通過授權法,取得立法權、批準同外國締約等獨裁大權,奠定法西斯獨裁統治的基礎。國會名存實亡,議會民主不復存在,憲法規定的人民的權利被剝奪一空,國傢機構法西斯化。共產黨、社會民主黨、民族人民黨等先後被勒令解散。7月14日通過禁止組織新政黨的法律,納粹黨被宣佈為德國的唯一政黨,從而建立起一黨獨裁統治。各邦行政長官概由中央政府任命,取消邦的自主權,邦政府和納粹黨大區黨部日益混為一體。12月1日通過黨國統一法,確立納粹黨及所屬沖鋒隊組織在各級國傢機構中的統治地位。沖鋒隊和黨衛軍先後接管警察、諜報、保安、監獄、法院等專政機器,發展國傢秘密警察(蓋世太保),遍設集中營,對人民濫施淫威,成為兇惡的法西斯專政工具。工會、農會及其他群眾組織均由納粹控制的相應組織取代。納粹黨還控制電影、戲劇、廣播等傳播媒介和教會學校,並通過其進行納粹宣傳。1933年4月7日通過的文職人員法,清洗瞭中央、邦、市政府中所有非雅利安人官員、教員、公證人員和許多其他公務人員。司法體系被打破,任意實行秘密審訊或即決裁判。為加強獨裁統治,排除異己、希特勒將曾幫他上臺的E.羅姆、G.施特拉塞處死。在1934年6月30日平定所謂的羅姆暴動中,至少有83人被處決。以此進一步取得國防軍的支持。此後又扶植黨衛隊,使之成為法西斯控制整個民族的最兇殘的禦用工具。1934年8月1日通過德國元首法,在興登堡死後希特勒自任國傢元首,集元首和總理大權於一身。1935年9月15日通過紐倫堡法,瘋狂迫害德國猶太人,剝奪瞭猶太人的公民權,掠奪他們幾十億馬克的財產,以轉移勞動人民反對法西斯和壟斷資本雙重壓迫的鬥爭目標。1934年1月20日頒佈的全國勞工管理法規定,“有關工廠對雇工的一切事務,悉由工廠領導人決定”,禁止罷工,甚至連工人出賣勞動力的自由也被剝奪。政府通過建造機場、兵營、高速公路等公共工程,以手工勞動代替機器操作以及實行公役義務制、義務兵役制等措施,到戰爭爆發前夕安排600萬人就業。隨著經濟復蘇和高漲,德國法西斯重整軍備的步伐大大加快,從而導致工資下降,國傢財政赤字上升。

國會縱火案——燃燒中的國會大廈(1933年2月27日)

P.von興登堡任命A.希特勒(左)為總理

  重整軍備 希特勒政府當政伊始,就改組德國的經濟結構,特別是軍火工業。1933年4月德國工業全國聯合會向希特勒提出“把經濟措施與政治需要協調一致”的重建德國的工業計劃。同年10月,德國退出國際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1935年3月宣佈廢除凡爾賽和約關於解除德國武裝的條款,通過國防法和兵役法,並規定實施義務兵役制,建立50萬人的陸軍常備軍,加速建立海、空軍,6月簽訂的德英海軍協定確定德國艦隊總噸位可達英國的1/3。1936年9月,H.戈林成為擴軍備戰的總監督人,同年10月制訂的四年計劃將國民經濟引向軍事軌道。計劃規定通過統籌原料、聚集戰略物資、建立戈林工廠等措施來發展國傢壟斷資本主義,達到國防軍在4年內做好作戰準備,德國經濟能應付戰爭的目的。在這一目標下,1939年,軍費支出占國傢預算的60%。1939年,納粹德國擁有作戰飛機達8295架,各類戰艦170艘,士兵140萬人。以軍事工業為中心的德國工業,發展速度大大超過西方各國,使德國變成歐洲強國和主要戰爭策源地。

納粹德國宣佈廢除凡爾賽和約大會

  對外政策 納粹政權一貫推行法西斯主義的民族侵略政策,宣稱德意志民族是主宰民族,在這一思想指導下,力圖破壞《凡爾賽和約》後的歐洲秩序,建立超過1914年疆界的大德意志國傢,稱霸歐洲,以適應戰後德國壟斷資產階級“振興德國”的侵略野心。因此對外擴張侵略成為其全部政策的基礎。建國初期,由於外交上的孤立和軍事實力的薄弱,納粹德國對鄰近國傢一再表示“和平”意願,1934年1月同波蘭簽訂互不侵犯條約。6月希特勒訪問意大利,拉攏B.A.A.墨索裡尼。1935年薩爾區重歸德國後,開始向外擴張。1936年3月悍然進軍非武裝區萊茵蘭,4月夥同意大利武裝幹涉西班牙內戰,10~11月建立德意日軸心(見三國同盟(1940))。1937年11月5日,希特勒在柏林總理府軍政首腦秘密會議上提出發動侵略戰爭計劃,要求“不遲於1943~1945年采取行動”,確定征服捷克斯洛伐克和奧地利的具體目標。希特勒利用西方國傢禍水東引的綏靖政策,1938年3月兼並奧地利,9月簽訂《慕尼黑協定》,10月吞並捷克的蘇臺德地區。1939年3月占領捷克斯洛代克(見慕尼黑會議)。

  第三帝國的覆滅 德國法西斯在1939年8月23日同蘇聯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後,同年9月1日突然進攻波蘭,迫使英法宣戰,挑起全面歐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從此爆發。德國法西斯先後占領歐洲、非洲14國後,於1941年6月22日發動侵蘇戰爭。1941年珍珠港事件後又對美國宣戰。戰爭初期,德軍在東線曾推進到莫斯科近郊,南線迫近蘇伊士運河,西線進抵英吉利海峽,在這一廣大地區內進行瞭瘋狂的統治和野蠻的掠奪。1943年2月,德軍在斯大林格勒戰役中失敗,蘇軍開始反攻。次年英美聯軍在諾曼底登陸,年末進逼萊茵河,蘇軍則解放巴爾幹半島。1945年蘇軍攻入德國境內,盟軍渡過萊茵河。4月30日,希特勒自殺。5月8日,德軍最高統帥部簽署無條件投降書,第三帝國覆滅。(見彩圖)

法西斯德國崩潰前夕的柏林

A.希特勒在蘇臺德地區

  

參考書目

 W.巴特爾著,肖輝英、朱忠武譯:《法西斯專政時期的德國,1933~1945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北京,1979。(W. Bartel, Deutschland in derzeit der Faschitischen Diktatar,1933~1945,Berlin,1956.)

 W.夏伊勒著,董樂山、李耐西等譯:《第三帝國的興亡-納粹德國史》,世界知識出版社,北京,1979。(William L. Shirer,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hird Reich,a History of Nazi Germany,Simon and Schuster,New York,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