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討論形成。1987年1月27日中央軍委頒發。1987年2月15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批轉全黨。中共中央批語中指出,這個決定,對於保證軍隊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保證軍隊完成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光榮任務,具有重要的長遠的指導作用。其基本精神,對各地方、各部門、各條戰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都是適用的。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和國傢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在堅持四項基本本原則的基礎上,集中力量發展生產力,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在這個總方針的指引下,國防建設和軍隊建設的指導思想實行戰略性轉變。中央軍委依據黨中央確定的新時期軍隊的任務和建設方針,依據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繼承黨和軍隊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結合新的歷史時期軍隊的任務和面臨的新情況,作出瞭這一決定。《決定》對軍隊政治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方針政策和基本方法,做出瞭正確的闡述和規定。

  《決定》指出,全國各族人民當前和今後一個長時期內的主要任務是:加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爭取實現包括臺灣在內的祖國統一,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實現這三大任務中,肩負著重大的歷史責任,必須加強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在新的歷史時期軍隊政治工作隻能加強,不能削弱。《決定》重申,黨在軍隊中的政治工作,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生命線。規定新時期軍隊政治工作的基本指導思想是:服務於國傢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於軍隊的現代化建設,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和人民軍隊的性質,保證軍隊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證軍隊內部的團結和軍政軍民團結,保證軍隊戰鬥力的提高和各項任務的完成。

  《決定》闡述瞭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要求政治工作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遵循尊重歷史、立足現實、著眼未來的方針,不斷改革創新。《決定》規定新時期軍隊政治工作的主要內容是:①加強以理想、紀律為重點的思想教育;②健全和發展部隊的民主生活;③培育和發揚部隊的實事求是、艱苦奮鬥、聯系群眾、公道正派、謙虛謹慎、團結互助、雷厲風行、英勇頑強等優良作風;④註重科學文化教育,培養軍地兩用人才;⑤加強軍事訓練、科學研究和後勤保障中的政治工作;⑥大力開展軍民共建精神文明(見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⑦做好基層政治工作;⑧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決定》要求加強政治機關建設。樹立領導就是服務,機關要為部隊服務的思想。模范執行上級指示和同級黨委的決議,認真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權。加強政治機關和軍事、後勤機關之間,政治機關各業務部門之間的團結協作,防止政出多門。要求提高政治幹部素質。政治幹部要熱愛政治工作,講原則,懂政策,善於團結同志,熟悉本職業務,言行一致,為官兵做表率。重申政治工作是黨的工作,也是群眾性的工作,全體官兵和共產黨員都要做政治工作。《決定》指出,軍隊的文學、藝術、新聞、出版事業,是部隊思想文化建設的重要方面。政治機關要按照這些工作自身的規律,正確實施思想領導和業務指導,引導文藝、新聞、出版工作者堅持為部隊服務,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貫徹黨和國傢的方針政策,註重社會效果,努力提高精神產品質量,鼓舞士氣,提高部隊戰鬥力。

  《決定》要求各級黨委要以主要精力抓方針政策問題,抓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見黨委制),對部隊的各項建設統一領導,統籌安排;提高黨內生活的思想性、原則性,增強黨委團結;嚴格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建設,使各級黨委成為統一領導和團結的堅強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