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兵戰鬥模範。熱河省青龍縣(今屬河北省)人。抗日戰爭時期,於1942年參加民兵,擔任遊擊組長。194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3年秋,一股日軍闖進他的傢鄉“掃蕩”。他一面組織民兵掩護群眾轉移,一面率領民兵埋設地雷,炸死炸傷日軍7人,迫使日軍回竄。1945年日本投降後,他任村農會主任,領導全村民兵給部隊保管500多支步槍,村裏一地主密報土匪“獨山隊”。當匪徒100多人前來搶槍時,他聯合附近各村民兵,在門口子設伏阻擊,擊退土匪,保護瞭槍支。1947年年冬,帶領兩名武裝委員,徒手活捉瞭兩名帶槍的土匪。1949年秋,響應剿盡土匪的號召,發動群眾,搜集情況,尋找線索,挖出土匪埋藏的一挺輕機槍,爭取一個土匪攜械投降。1950年2月在熱河省英模大會上,被選為甲等剿匪模范,同年9月,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戰鬥英雄代表會議。1960年4月,出席全國民兵代表會議。1962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