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傢財政法規和政策規定,將已入庫的預算收入退還給繳款單位或繳款人。

  中國現行規定的退庫範圍是:①由於工作疏忽,發生技術性差錯需要退庫的;②改變企業隸屬關係辦理財務結算需要退庫的;③企業按計劃上繳稅利超過應繳數額需要退庫的;④按規定可以從預算收入中退庫的國營企業計畫虧損補貼;⑤根據國傢政策專項規定的退庫事項。退庫辦理程式是:單位或個人向財政機關和徵收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退庫規定的,由財政機關或徵收機關填發“收入退還還書”,加蓋審批機關印鑒後送同級國庫辦理退庫。退庫應按財政體制規定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和地方金庫中辦理。除特殊情況支付現金或外幣外,一般均采用銀行轉帳支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