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通過財政管道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籌集起來的各項收入的總稱。它是實現國傢職能的財力保證。在中國,廣義的財政收入包括財政預算收入和預算外收入兩個部分。但通常所說的財政收入,僅指由國傢集中並直接支配的財政預算收入。

  來源 各國財政收入的內容和結構有所不同。一般來說,資本主義國傢的財政收入以稅收收入為主體,其次為非稅收收入,如政府財產收入、政府企業盈餘等。在社會主義國傢,生產資料公有制決決定瞭國傢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來自全民所有制的國營經濟和集體所有制經濟,其中又以國營經濟上交的稅利為主,隻有少部分來自非公有制經濟和居民個人。1979~1987年中國的財政預算收入總額中,來自全民所有制經濟的占78.7%;來自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占17.1%;來自非公有制經濟的隻占4.2%。

  分類 中國財政預算收入包括各項稅收、國營企業上繳的利潤、債務收入、專項收入及其他收入。大致可分為:①各項稅收;②企業收入,即企業上繳的利潤收入;③企業虧損補貼,即通過財政收入退庫方式對企業虧損予以彌補,這項收入在預算表中用負數表示;④征集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收入;⑤基本建設貸款歸還收入,即建設銀行收回的基本建設貸款本息繳回財政的部分;⑥改燒油為燒煤專項收入;⑦專款收入;⑧國傢預算調節基金收入;⑨債務收入,包括國內與國外債務收入兩部分;⑩專賣收入及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