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在他國進行投資時所面臨的文化、經濟、社會和政治等各種條件的總和。

  內容 國際投資氣候取決於多種因素,一般歸結為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教育、法律四個方面:①經濟因素。一國居民的收入水準、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經濟制度、市場結構、基礎設施、自然與人力資源等經濟因素常是影響國際投資活動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因素。收入水準包括國民生產總值、國民收入、傢庭收入和人均收入等。這些指標可作為衡量量購買力和市場潛量的尺度,收入水平高則吸收投資的能力和投資收益也高。一國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對國際投資的實際需求也不同,在市場結構方面也就有相當的差異。發達國傢需要投資資本密集型或知識技術密集型的生產設備,發展中國傢則偏重於勞動密集型,以適應其熟練技術工人缺乏、資本和技術稀缺的現實。半工業化國傢、工業化國傢和高度工業化國傢的國際投資需求也各有差異。基礎設施是國外投資者考慮投資成本與效益時的直接因素。資源狀況則在某種程度上決定瞭該國對外國投資者的吸引力。②政治因素。包括一國政府對外國投資的態度和政策、政局穩定程度、政府機關效率以及政策的穩定和連續性等。③社會文化和教育。國際投資活動是一種涉外經濟行為,因外國投資者與投資國之間在語言、文化、宗教、所受教育乃至社會心理上的異同,投資活動可能有所變化。如傳統上就有聯系的新獨立發展中國傢與其原宗主國之間的聯系,一般認為較為密切,國際投資方面較其他國傢就更易發展。④法律。一國法律健全與否,包括法律體系是否完善,執法是否公正等,均直接涉及國際投資的安全。若一國法令阻礙現有企業的經營或法制不健全乃至無法可依,皆被認為投資環境不理想。

  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用國際投資氣候的“冷”、“熱”概念來表示一國在外國投資者眼中的地位和受歡迎程度。

  投資氣候評估 對國際投資氣候的評估除以冷熱因素分析作為宏觀判斷標準外,主要是從東道國政府對外國投資者的限制或鼓勵政策入手,具體評析影響投資氣候的微觀因素。這些微觀因素包括資本抽回限制、外商股權、對外商的管制程度、貨幣穩定性和當地資金供應狀況等。較為有影響的評估方法是美國學者R.斯托鮑夫的投資氣候評分法。他把投資氣候分解為8個因素,每一因素又細分成若幹個子因素,然後根據各個子因素對投資氣候的有利程度給予評分。根據這種評估方法,總分越高,投資氣候越好,即越“熱”。此外,一些大商業銀行、資信評估機構和國際組織也有專門對某一國傢或地區的投資氣候進行評估的,如美國摩根銀行、國際清算銀行等。

  

參考書目

 朱立綱等編:《國際投資學》,中國金融出版社,北京,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