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過渡時期(在中國是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的社會經濟結構。

  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以後指出,過渡時期既有資本主義的成份、部分和因素,也有社會主義的成份、部分和因素。在這個時期,必然存在多種經濟成份。一般地說,至少存在三種基本的經濟成份,即社會主義經濟、小商品經濟和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由於奪取政權時的社會經濟條件不同,各國除瞭三種基本經濟成份以外,還可能存在其他的經濟成份;各種經濟成份在國民經濟中的的比重也會有所不同。蘇聯過渡時期存在過五種經濟成份:①社會主義;②國傢資本主義;③私人資本主義;④小商品生產;⑤宗法式的自然經濟。

  中國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初期也存在著五種經濟成份,即①社會主義國營經濟;②半社會主義的合作社經濟;③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④私人資本主義經濟;⑤國傢資本主義經濟。經過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社會經濟結構發生瞭重大變化,資本主義經濟改造為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經濟,個體經濟絕大部分轉變為勞動群眾的集體所有制經濟。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確立,結束瞭過渡時期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的局面。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占絕對優勢的條件下,社會主義社會中還會長期存在多種經濟成份,但它已經不同於過渡時期的多種經濟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