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指迅速描繪物件的臨場習作。它要求在短時間內,使用簡單的繪畫工具(鉛筆、鋼筆、毛筆、紙等),以簡練的線條(有時也用色彩)扼要地畫出物件的形體特徵、動勢和神態。在這個意義上,它可視為寫生的一種。這時的速寫與作為寫生時的素描難以區別。但素描隻強調以單色造型,對於時間長短並無限制;而速寫主要強調快速,對是否使用色彩並不限制。另外,素描還常作為創作,速寫則基本上屬於習作範疇,它的目的一般是記錄形象,為創作收集素材,同時培養敏銳的觀察力和迅速、準確、生動和高度概概括的造型能力。速寫作為一種繪畫術語,確立於文藝復興時代,18世紀後開始獲得新的涵義,即有的速寫並不僅是甚至根本不是寫生和習作,而可以視為完美的藝術作品。意大利的L.達·芬奇、德國的A.丟勒、俄國的И.Е.列賓、中國的葉淺予都是擅長速寫的著名畫傢。西班牙畫傢P.畢加索的許多作品實際上也是以速寫的形式出現的,但就其內容而言,人們認為是完美的藝術品。

  速寫也被借用於文學,作為一個凝練的文體,扼要描寫事物的情況,及時地向讀者報道。它的藝術性是區別於新聞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