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站立在衝浪板上,或利用腹板、跪板、充氣的橡皮墊、劃艇、皮艇等駕馭海浪的一項水上運動。不論採用哪種器材,運動員都要有很高的技巧和平衡能力,同時要善於在風浪中長距離遊泳。

  早在1778年,英國探險傢J.庫克船長在夏威夷群島就曾見過當地居民有這種活動。1908年後衝浪運動傳到歐美一些國傢。1960年後傳到亞洲。近一、二十年衝浪運動有較大發展,北美洲、秘魯、夏威夷、南非和澳大利亞東部海濱都曾舉行過大型的衝浪運動比賽。

  沖浪運動以浪為動力,要在有風浪的海濱進行。海浪的高度要在1米左右,最低不少於30厘米。夏威夷群島常年有適合於沖浪運動的海浪,特別是冬天或春天都有從北太平洋湧來的海浪,浪高達4米,可以使運動員滑行800米以上。因此夏威夷群島一直是世界沖浪運動中心。

  最初使用的沖浪板長5米左右,重50~60公斤。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瞭泡沫塑料板,板的形狀也有改進。現在用的沖浪板長1.5~2.7米、寬約60厘米、厚7~10厘米,板輕而平,前後兩端稍窄小,後下方有一起穩定作用的尾鰭。為瞭增加摩擦力,在板面上還塗有一種蠟質的外膜。全部沖浪板的重量隻有11~26公斤。

  沖浪運動是運動員先俯臥或跪在沖浪板上,用手劃到有適宜海浪的地方作起點。當海浪推動沖浪板滑動時,運動員使沖浪板保持在浪峰的前面站起身體,兩腿前後自然開立(通常是平衡腿在前,控制腿在後),兩膝微屈,隨波逐浪,快速滑行。

沖浪運動

沖浪運動

  沖浪運動每兩年舉行1次世界性比賽,第1屆世界沖浪運動錦標賽於1962年在澳大利亞的曼利舉行。沖浪比賽主要根據運動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沖浪數量和質量,用20分制進行評分,如在30分鐘內沖3個浪或45分鐘內沖6個浪,再根據運動員沖浪的起滑、轉彎、滑行距離和選擇浪的難易程度等進行評分。

  為瞭發展這項運動,有的國傢還在內陸湖或江河中,用摩托艇拖帶沖浪板,當摩托艇的時速達到每小時20公裡時就能提供強大的波浪,運動員在感到波浪推動他前進時,就可以放開牽引繩而自行滑行。(見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