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世界古老文明發源地之一,有悠久的檔案工作歷史。7世紀中國造紙技術傳入之前,印度以樺樹皮和棕櫚樹葉為書寫記事材料。當時討論政治事務的會議和佛教徒的會議都有辦事員作記錄,這些記錄就成瞭當時的檔案。中國唐代高僧玄奘在《大唐西域記》中記述:南印度恭建那補羅國“城北不遠有多羅樹林,週三十餘裏,其葉長廣,其色光潤,諸國書寫,莫不採用。”“至於記言書事,各有司存。史誥總稱,謂尼祿蔽荼,善惡具舉,災祥備著。”說明瞭印度古代所用書寫材料和存檔制度。到15世紀中期出現瞭瞭維賈亞納加爾國王檔案館。1574年莫臥兒帝國的阿克巴皇帝也下令建起瞭國王檔案館,收藏國傢稅收、皇宮開支和軍費開支等方面的檔案,並指派14名官員負責管理檔案,設值班制度,日夜看守。皇帝還另設官員記錄帝王的起居和言行,所作記錄呈皇帝批閱後收存。這種制度延續到1857年英國殖民者廢除印度最後一個皇帝為止。

  英國入侵後,在印度建立殖民政府機構──公務部和機密部。公務部負責航運、稅收、會計等事項,機密部負責對外事務和軍事計劃等事項。1797年公務部撥出專用房屋建立瞭有完善組織的檔案館,管理本部檔案。機密部檔案完全保密,不許外人接觸。1889年孟買地方政府教育部官員弗勒斯特向政府提交瞭一份報告,建議成立印度帝國檔案館,收藏全部古代檔案。1891年帝國檔案部成立,負責收集和保管1857年印度人民起義前的檔案文件,弗勒斯特成為第一任專職檔案官員。在此期間,還成立瞭馬德拉斯邦和孟加拉邦檔案館。1919年,印度政府成立瞭檔案咨詢機構──印度歷史檔案委員會。1939年決定開放1880年以前的歷史檔案,供研究者查用。1947年印度獲得獨立,帝國檔案部改組為印度國傢檔案館,各邦也相繼建立瞭邦檔案館。這些檔案館所藏檔案記錄瞭印度的古老歷史以及受英國殖民統治和印度人民反對殖民壓迫而鬥爭的歷史,總藏量42000多米,其中有1630年的外交檔案,1777~1902年的地圖和大地測量材料及私人檔案。由於印度的氣候條件,用樹葉、樹皮寫成的檔案存留不多。這些檔案文件含多種文字,如印地文、梵文、印度方言土語、波斯文、漢文、英文、阿拉伯文、藏文等。鑒於這種情況,有些學者曾主張按文種劃分檔案,但實際上行不通,仍按來源原則分類管理,編有檔案目錄和檔案館指南。

印度泰米爾納德邦檔案館

  印度是聯邦制國傢,按憲法規定,中央政府無權頒佈全國性的檔案工作法令。1972年印度政府決定隻對中央政府機關的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示范的作用影響各邦的檔案工作。據1978年統計,已有500個政府機關的文書工作和檔案工作置於國傢檔案館的監督之下。除瞭立法機關和最高法院機關的檔案外,各政府機關凡滿25年的檔案文件要移交到國傢檔案館保存,滿100年以上的檔案一律不得銷毀,滿30年的非機密檔案則可以向公眾開放。

印度旁遮普邦檔案館

  印度比較重視培養人才和檔案學術研究。早在1943年就創辦瞭一年制的檔案學校,附設在國傢檔案館,招收大學畢業生,專修檔案專業課程,免收學費,食宿自理。印度獨立後,該校曾為阿富汗、緬甸、尼泊爾、斯裡蘭卡、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肯尼亞以及聯合國培訓瞭200多名檔案人員。印度檔案專傢 Y.P.凱思帕利亞受國際檔案理事會的委托撰寫《檔案材料的保護和修復》一書,1973年在巴黎出版,1985年譯成中文出版。

  印度是國際檔案理事會的成員國,積極參加各種國際檔案活動。1976年,與西亞、南亞一些國傢發起成立國際檔案理事會西亞南亞地區分會,並在新德裡召開成立大會。印度還應邀派檔案專傢到新加坡、尼泊爾、肯尼亞、塞內加爾和意大利等國檔案部門擔任顧問,並向一些國傢的檔案館提供技術援助。印度在英國統治時期形成的檔案,有許多收藏在英國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