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 7月至1949年10月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人民政權、軍隊對在革命活動中形成的檔案所進行的管理。

  最初,黨的機關檔案由黨的領導人親自管理,1923年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建立秘書制,由秘書“負責本黨文件管理”。1926年 7月黨的四屆三中全會決定增設中央秘書處,其後中央各機關和各省委相繼設立秘書處,在處內專設檔保管處管理檔案,並初步形成一套管理制度。1931年黨中央為適應地下鬥爭需要,制定瞭《檔件處置辦法》,並在上海秘密建立中央文庫,集中保管中央機關的檔案。1927年後,廣大革命根據地的工農民主政權,也都有秘書或文書股管理檔案。在紅軍中,從連隊到總司令部都有文書、技術書記和參謀管理檔案。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在《井岡山前委對中央的報告》中指出:井岡山前敵委員會已設立瞭秘書處,並要求部隊也註意保護文件,做到辦理一切事情“必要保存有據”。為瞭收集保存紅軍歷史檔案材料,中央軍委於1931年和1937年兩次成立紅軍戰史征編委員會,在全軍范圍內征集瞭大批文件、電報、回憶錄、照片等。1934年10月紅軍長征時,中共中央軍委一局負責中共中央、中華蘇維埃中央臨時政府和中央軍委各機關檔案的運輸和轉移,許多人犧牲在長征路上,檔案也遭到嚴重損失,最後終於將50餘斤最珍貴的檔案安全運抵延安。

  193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窯堡會議決定恢復中央秘書處的建制,不久秘書處內設立瞭材料科,負責集中管理中央書記處和有關部委的檔案,1941年,材料科制定《黨務材料管理法》,開始對檔案進行分類、立卷編目,並建立瞭檔案的接收、移交、借閱等制度。

  黨很重視照片檔案的管理,1925年中共中央組織部曾把新聞照片若幹張交共產國際保存。1926年中共中央發出通告,要求各級共產黨組織搜集“二七”大罷工以來的烈士材料和照片留存。中央軍委紅軍戰史征編委員會、中央秘書處材料科也把照片作為收集保存的范圍。新華通訊社、解放周刊社、新華日報社、新中華報社和晉察冀畫報社等新聞單位也都產生和集中保存瞭大批照片檔案。1943年日本侵略軍進攻晉察冀邊區時,原晉察冀畫報社組織小分隊保護瞭幾萬張珍貴的照片檔案。

  黨的第一份電報產生於30年代初,1931年紅一方面軍建立電臺,開始將電文抄在電報本上,而將多數電報原件燒掉。到達陜北後,中央秘書處機要科、中央軍委機要科和各部隊機要科都建立瞭電整股,專門負責來往電報的抄寫、整理和保管。1941年中央秘書處設電訊材料科,專門負責黨務方面電報的摘抄和匯編。1945年中央書記處辦公廳機要處設電整科,對電報檔案實行統一管理。

  抗日民主政府檔案管理具有自己的特點。各級抗日民主政府都建立瞭相應的檔案室管理檔案,有瞭比較健全的歸檔制度,編制瞭系統的檔案基本目錄、輔助目錄,開展瞭檔案利用工作。八路軍總部制定瞭司令部的案卷管理方法,其主要精神是:檔案務求簡單、輕便、易於攜帶。檔案分為作戰文件、偵察文件、通訊文件、軍需供應文件、部隊編制文件等數類,每類檔案由一個科負責保管,適應部隊戰時的特點。

  解放戰爭開始時,從延安到各革命根據地的黨政機關都對檔案進行瞭疏散轉移工作。1947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後方委員會葉劍英、楊尚昆的指示,組成瞭以中央秘書處處長曾三為首的中央材料保管委員會,攜帶中央各機關檔案撤離延安,經陜西吳堡過黃河到達山西興縣,對檔案作瞭清理和整理。1947年4月,劉少奇、朱德聯名發出《對於處理文件之決定》後,材料保管委員會派人把堅壁在陜北的所有檔案運至晉綏革命根據地,並按檔案的重要性和機密性進行分類整理,編制瞭《材料保管委員會材料目錄》送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及其他中央領導人審閱。1948年4月,材料保管委員會及其檔案轉移到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1949年3月中共中央各機關進入北平,中央秘書處材料科也隨即攜帶檔案入城。

  這一時期的檔案管理,由於長期處在革命鬥爭和戰爭情況下,各地檔案分散保管,制度方法不一,但是對舊式檔案管理方法進行瞭改革,保存瞭豐富的革命歷史檔案,積累瞭管理經驗,培養瞭一批業務幹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檔案事業建設準備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