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協調圖書館為科學研究服務的檔。1956年中共中央發出向科學進軍的號召後,為瞭改善為科學研究服務的圖書條件而制定,1957年6月6日國務院第57次全體會議批準。該方案規定,在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 (現為國傢科學技術委員會) 領導下,設立由文化部、高等教育部、中國科學院、衛生部、北京圖書館的代表和若幹圖書館專傢組成的圖書小組,負責全國圖書館界為科學研究服務的全面規劃和統籌安排,確定瞭全國性的和地區性的中心圖書館並組成全國第一中心圖書館委員會(北京)、、全國第二中心圖書館委員會(上海)和武漢、沈陽、南京、廣州、成都、西安、蘭州、天津、哈爾濱等 9個地區性中心圖書館委員會。中心圖書館委員會的任務是:①協助科學規劃(或工作)委員會或行政領導部門研究圖書館的統籌安排和全國規劃。②研究和解決有關中心圖書館之間的分工合作,包括圖 書采購、調配、交換、互借等方面的業務問題。③研究有關編制聯合目錄、新書通報方面的問題並制定計劃。④研究有關幹部業務提高的問題。

  為瞭解決科學研究人員在瞭解圖書和使用圖書方面的困難,使書為人知,書為人用,該方案規定在全國中心圖書館委員會下,成立全國圖書聯合目錄編輯組,附設於北京圖書館內。它的任務是:①瞭解、調查全國各圖書館藏書和編目情況;②制訂聯合目錄編輯計劃;③起草聯合目錄編目條例;④加強與各館在聯合目錄工作上的聯系,佈置、檢查和督促工作;⑤綜合各館書目做最後的編排、校定、出版等工作,並決定建立卡片目錄中心。

  方案頒佈後,全國各系統圖書館加強瞭橫向聯系與協作,在圖書采購協調、圖書調撥、統一編目、聯合目錄、館際互借、幹部培養等方面,做瞭大量工作,推動瞭全國圖書館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