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科學技術檔案保管品質和保存價值進行鑒別的一項工作。它根據國傢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原則和制度,審查科技檔案完整、準確、系統的品質,甄別科技檔案現實的、科學的和歷史的價值,確定不同保管期限,有價值的挑選出來永久或定期保存,價值不大或無需保存的揀出,經過一定審批手續,予以銷毀處理。

  科技檔案鑒定工作的步驟內容是:①在一項科技任務結束或告一段落,科學技術檔材料歸檔轉化為科技檔案時進行。是審查歸檔的科技檔材料完整、準確確、系統的程度,檢查紙張和書寫質量,初步確定保管期限和機密等級,無需歸檔保存的剔除出去。這項工作是科技成果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目的是保證歸檔的科技檔案具有一定質量。②結合科技工作整頓或對生產技術設施的普查,清理庫存科技檔案。通過與庫藏目錄核對,與基建工程、產品、設備等實物核實,或對原有圖紙作必要修改,或采用索取、購買、實測等辦法補充新圖紙,以及按照有關規定和從實際出發,調整原定機密等級;對已過保管期限、失去保存價值的則揀出銷毀,以提高庫存科技檔案質量。其目的是改善和加強科技生產工作的技術基礎或技術保障條件。③一定時間後,對失去現實使用價值,但尚有歷史和科學研究價值的科技檔案進行復查,延長其保管期限,對原定的機密等級降密或解密,確實無保存利用價值的予以銷毀。目的是維護科技生產工作的真實歷史面貌,給國傢保存重要的科技文化財富。

  科技檔案的鑒定工作,應在企業、事業單位的總工程師或科研負責人領導下,由科技領導幹部會同熟悉有關專業的科技人員和科技檔案工作人員組織鑒定小組共同進行。科技檔案鑒定的方法,除瞭依據專門制定的科技檔案保管期限表外,主要是直接鑒定科技檔案的內容。根據鑒定結果確定不需保存而要銷毀的科技檔案,必須造具清冊,報有關上級審定。銷毀科技檔案時,應指定監銷人員,以避免不應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