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檔案著錄工作的國傢標準。國傢檔案局主持起草,經中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討論通過,國傢標準局1985年批準頒行。檔案著錄是檔案館、室編制檢索工具時,對檔案的內容和形式特徵進行分析、選擇和記錄的過程,是獲取檔案中所含情報資訊的主要途徑,決定檔案檢索工具品質的重要因素。規則的制定為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檔案檢索體系,建立地方和全國的目錄中心,逐步實現電子電腦檢索創造條件。

  規則主要內容:①引言,指明制定的目的,依據的原則則和適用范圍。②名詞術語,對所涉及的基本名詞術語的概念予以確切定義。③著錄項目,規定瞭10個大項,如:題名與責任者、文本項、密級與保管期限、時間、載體形態、排檢與編號等,以及若幹小項。④標識符號,對著錄項目和內容各規定瞭6種標識符。⑤ 著錄格式,對著錄項目在條目中的排列順序及表達方式做瞭具體規定和說明。其中文件級格式如圖1,案卷級格式如圖2。⑥著錄項目細則,對著錄項目中的各項逐一予以解釋、詳細規定並舉例說明。此外,規則對著錄項目的詳簡級次、所用文字、載體類型標識及著錄來源等也做瞭若幹規定。

圖1 檔案著錄規則的文件級格式

圖2 檔案著錄規則的案卷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