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檔案學傢。1875年8月23日生於甘德斯海姆1946年1月20日卒於蓋爾森基興。1895 年進慕尼克大學學習歷史,1898年獲哲學博士學位,並赴馬爾堡檔案學院進修。1900年起在蒙斯特國傢檔案館從事檔案工作,1908年調漢諾威國傢檔案館,1923年擔任館長。1930年後任柏林國傢機密檔案館館長,在這個檔案館內設立瞭3個檔案部,分別管理18世紀以前的檔案、19~20世紀的檔案和勃蘭登堡省的檔案。他把館內有科研能力的人組成若幹個專門委員會,探討檔案工作中的的各種問題。還親自在該館附設的達萊姆檔案學與歷史學進修學院任教,講授《德國和外國的檔案事業》,力圖從理論和歷史的角度研究單份文件如何匯成較大檔案單元,以及檔案管理原則和檔案館類型等問題。他的代表作《檔案學》是他去世後,由同行根據他一系列講課記錄以及其他手稿整理而成。

  《檔案學》是關於歐洲檔案工作理論和歷史的著作,1953年在萊比錫出版,1970年在慕尼黑重印,1968年米蘭出版瞭意大利文譯本,1958年譯為中文。全書除前言和索引外,共2編9章。第一編檔案理論共 6章。第一章是基本概念,說明檔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檔案包括音像材料,狹義的檔案僅指公文。第二章是檔案館內檔案的排列順序,說明文件生命中的3個階段(見文書):辦公室—登記室—檔案館;指出檔案文件的排列順序為有機發育的和人為的兩種。第三章是檔案館接收材料的范圍,說明檔案與圖書的區別,檔案館是接收機構而不是收集機構。作者詳細介紹瞭德國檔案學傢N.O.梅斯納1901年提出的檔案文件鑒定標準。第四章是檔案理論和檔案學的發展歷史,系統敘述歐洲自16世紀A.von拉明根以來的主要檔案學者,以及他們的觀點和著作。作者不僅介紹來源原則和事由原則的發展歷史,還提出瞭“自由來源原則”的理論。第五章說明來源原則與事由原則之間的矛盾是檔案學的中心問題。第六章介紹檔案的定義和類型,認為檔案是“在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業務活動或法律活動中產生的,作為以往活動的查考資料和證據,在特定場所永久保存的文件和文獻的總和”。它可以按照來源區分為公共的和私人的,按照行政地位區分為中央的和地方的等。第二編檔案通史概述共 3章,分別介紹瞭古代的檔案工作,包括上古和中古;1815年以前德意志各邦國,包括普魯士、巴伐利亞、奧地利、符騰堡和薩克遜等的檔案工作;法國大革命以後歐洲和美洲各國的檔案事業。該書在歐洲有較大影響,是20世紀40年代以前檔案學的名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