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整理的一種方法。校是查校古書中文字的異同,勘是勘正古書流傳過程中出現的錯誤。中國古籍大部分是刊刻本,小部分是手抄本。在刊刻抄寫的過程中,難免產生文字上的訛誤、缺漏、增添、顛倒等情況;同一種書籍,在流傳過程中,文字也可能有所不同。校勘就是補正文字上的種種錯誤,校出古書中字、句或內容上的異同,以使人們獲得較為可靠的、較接近於原稿的本子。

  校勘在中國西漢時就已產生。西漢成帝至哀帝時(西元前32~前2),著名學者劉向父子子受皇帝的命令校皇宮中所藏的圖書,每校完一書,寫成內容提要向皇帝報告。當時的校勘方法是:“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傢相對,故曰讎也。”(《文選·魏都賦註》引《風俗通義》),因此中國古代校勘也稱校讎,有關這方面的學問也叫做校讎學。漢以後,一般是一個人根據不同的本子參照比較,不再采取一人讀書、一人持本的做法。

  中國古籍的校勘,根據近代學者的研究,一般采取以下四種方式:①對校。用同一種書較早的本子與其他本子對讀,遇有不同處,即註出來,其主旨在校異同,不校是非。這是校勘的最初階段,也是最基本的程序;②本校。以同一部書前後互證,指明其前後文字或記載的異同,並進一步判斷其正誤;③他校。以其他有關的書籍對照本書;④理校。凡無其他本子可以依據,或數本互異,無所適從,就憑校者的學識,據理判明其正誤。理校是校勘中最難的一種,不常用。近代著名史學傢陳垣所著《校勘學釋例》,對這四種校勘方法作瞭系統的論述,為現在一般古籍整理者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