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別書畫真偽,審定創作年代,品評藝術價值的一項工作。書畫鑒定的主要依據是書畫作品的時代風格和個人風格。

  歷史上,由於社會政治經濟情況、生活習慣、審美標準的不同,形成瞭書畫藝術不同的時代風格。魏晉時期,山水畫的時代風格是“人大於山,水不容泛”,富有裝飾情趣;隋唐五代,以寫實為主,青綠山水和水墨山水並存,開創瞭山水畫詩情化的藝術格局;北宋之際,多取全景式構圖,寫中原山水者雄渾,畫江南山水者清秀,長短披麻皴、水墨烘暈點染等不同同的藝術手法成熟,不同藝術流派紛呈;南宋時期構圖截取山腰山腳,以大小斧劈皴著稱;元代文人畫講求筆情墨韻,不以形似為工,山水畫面目又一次轉變;明清山水畫,脫胎於宋元,或工致或寫意,清初明遺民畫傢和清中葉的揚州畫派,受社會政治變化、經濟發展的影響,強調“筆墨當隨時代”,學古兼師造化,追求個性,不僅山水畫,人物花鳥畫等都發生瞭很大的變化。魏晉隋唐時期的人物畫,以鐵線描、遊絲描見長;五代兩宋,輕重提按,用筆變化,出現瞭衣紋用蘭葉描及簡筆人物畫;元明清時,運筆用墨偏於柔媚,清禹之鼎把蘭葉描法誇張化,並用於畫山石林木。明遺民畫傢、揚州畫派都以書草的筆法畫人物畫。花鳥畫的時代風格,宋以前以寫實畫為主,宋代寫實與寫意並行;元明清兩種藝術風格都有發展,尤以文人畫的寫意花鳥占主要地位。明清兩代的大寫意花鳥畫超越前代,著稱於世。書畫異體而同流,書法的時代風格也各有不同。前人鑒定書畫,把一定時代作品的相同點和不同時代作品的相異點,稱之為“朝代藝象”,實際上就是現在所說的時代風格。

  時代風格的劃分細一點更好,如唐、五代、北宋、南宋、元、明、清。明清之際又可分為早、中、晚等。當每一時代交替的時候,藝術的風格不會是驟變而是漸變的。例如明末清初之際,是很難劃分是明還是清,因為這一時期的書畫風格,是從明萬歷末年起,到清康熙初年,幾十年中是沒有多大變化的。書畫方面主要是受董其昌的影響,所以說隻能劃細,而不能劃死。同時還要劃分地區風格、流派風格。瞭解時代風格的豐富性,也是書畫鑒定的重要環節。在清初,不同地區如新安、金陵、虞山、婁東等便產生瞭流派各異的多種風格。

  書畫作品的個人風格,是書畫鑒定的關鍵。書畫傢由於思想、性格、審美情趣、習慣及使用工具、方法等不同,書畫作品的面目風情也就各異。具體表現在運筆、用墨、賦色及章法結構等各方面。正、側、順、逆、提、按、起、倒等不同筆法;皴、擦、勾、點、暈、染、烘等不同畫法;焦、濃、重、淡、清等不同墨法;青綠、淺絳水墨等不同賦色方法; 疏密、高低、遠近、虛實、上下、左右等不同的藝術處理,各個書畫傢都有自己的一般習慣或規律。

  縱向掌握書畫的時代風格,瞭解書畫傢的師承關系及其發展變化,橫向掌握各個書畫傢與同時代人的不同藝術特色,多看,細想,默記,自然會熟悉書畫的時代風格和個人風格。這樣,遇見一件具體作品,鑒定真偽就有瞭主要依據。

  書畫作品的印章、紙絹、題跋、收藏印、著錄、裝潢等要素,是鑒定書畫真偽、判定時代早晚的輔助依據。

  印章的形狀、篆法、刻法、質料、印色等因時因人而異。宋印篆法不嚴。宋人講究者印泥用蜜印,一般人用水印。油印出現較晚。元趙孟瓚始用圓朱文印。刻印明代出現瞭文派,清代有皖、浙兩派。清人印文篆刻嚴謹。後人作偽書畫,有的鈐前代名傢傳下的真印,有的鈐後人翻刻的假印,必須細心辨別。

  在不同的紙絹上作畫,有不同的效果。書畫傢各有自己喜用的紙絹。兩宋時色白質細的紙問世。米芾與歐陽修通用一種色白發灰的紙,米芾還喜用黃色紙。明代沈周、文徵明常用白棉紙,質松而易變黑。明正德、嘉靖間有一種近似洋紙的佈紋紙,是寫尺牘用的,清乾隆皇帝也曾使用過。明中期有一種粗絹,疏透如紗。明中後期有的書畫傢喜用米黃色的版綾。宋代四大書傢都用熟紙寫字,因其光滑。元代才用生紙。早期多用絹,後期多用紙,這與畫法有關。兩宋畫傢多用水墨烘染,絹素為宜;元代以來,文人畫偏重皴擦,用紙便於表現。一般講,紙絹的時代特色對書畫鑒定有一定幫助。前代的紙絹後代能用,這就有瞭用舊紙絹偽造前代書畫的可能。後代的紙絹前人絕對不可能用,如有,必是偽造的書畫。

  題跋一般包括:作者的題識、同時代人的題跋和後代人的題跋。題跋內容一般是自題者的創作過程與體會,他人題者的藝術評價、收藏關系及考證真、美等,持否定態度的極少。書畫造偽,往往借助偽造題跋的辦法,故有偽書畫配以偽跋的情況。其次,真書畫配以偽跋,旨在提高身份;偽書畫配以真跋,意在使人確信。上述種種情況是常見的,應認真加以區分。

  排比收藏印,能知道書畫的流傳經過,可以為作品的下限年代提供可靠的依據,如有著名鑒賞傢的印記,像清梁清標、安歧等,則知其絕大多數作品真而且精,但收藏印可以遺傳後人使用並可以偽造,書畫及印真否,仍要仔細觀察。

  書畫著錄專書記錄瞭書畫作品本身的情況及其流傳經過。著錄本身也有正確與錯誤之分。書畫見於著錄的,要用文獻與實物對比,可知著錄以前的情況及著錄以後書畫的變化情況。

  裝潢與書畫本身的關系更間接一些,但也是一個有力的佐證。各個時代的綾、錦、紙絹、色澤不同,裝裱的式樣也有出入,同時代地區不同,裝裱也各有特點。宋代的“宣和裝”有固定的格式,清代中葉以前卷子拖尾短,以後卷子拖尾長,故卷子粗細有別。書畫作假有所謂“金蟬脫殼”法,就是利用舊的裝潢,挖出本幅,嵌裱偽本。所以隻憑裝潢下判斷,也是不妥當的。

  書畫鑒定的主要依據和輔助依據之間的關系是辯證的,具體作品要作具體分析,如隋的展子虔《遊春圖》卷,限於歷史條件,它的時代風格和個人風格不能確切掌握,隻能從唐向上追溯,自魏晉往下類比。但是,它的宋趙佶題簽、“宣和裝”格式及收藏著錄等幾項輔助依據,卻是判定它的作者、時代的主要佐證。

  為瞭比較準確地鑒定書畫真偽,還必須瞭解歷代作假造偽的一般規律。歸納起來有兩類。一類是完全偽造,包括摹、臨、仿、造4種方式。

  ①摹。就是照著原件復制,從書畫本幅到題跋、印記、裝潢等,同原件一模一樣。如唐代傳為歐陽詢、虞世南、馮承素等所摹王羲之的《蘭亭序貼》,還有《喪亂帖》、《遠宦帖》、《寒切帖》及武後朝王方慶進王氏一門書帖《萬歲通天帖》等。繪畫摹本如宋人摹晉顧愷之的《列女仁智圖》、《洛神賦圖》等。彩色結構大多與原件相符,但風神鋒芒多失,可謂“下真跡一等”。

  ②臨。指沿用某傢運筆用墨之法、位置結構、賦色題跋等習慣,臨寫某傢的作品。宋代米芾一生臨寫瞭很多晉唐人法書,如三希堂法帖之一晉王獻之的《中秋帖》,唐顏真卿的《湖州帖》,即為米氏一手所臨。臨寫一般僅得其筆意,大多不得其位置,且時露本傢意態筆趣。

  ③仿。仿近於臨,如傳世元趙孟瓚的行書軸,元吳鎮的墨竹卷軸,多為明中期前詹僖仿制。明祝允明大字狂草卷,為明末文葆光仿書。明王寵小楷《臨晉唐帖》及明文徵明小楷,亦明人所仿,不知出自何人 ?前者行草,用筆流暢,運轉自如;後者小楷,結體作弱,亦少變化。

  ④造。不管時代與個人風格,落上大傢名款,大膽偽造。明清之際,地區偽造尤多於往昔,例如所謂“蘇州片”,絹本,青綠工筆山水卷,大都署宋張擇端、趙伯駒、明仇英等款;“河南造”,絹本,黃庭堅、朱熹、嶽飛等大名人的偽書;“湖南造”,綾本,明代冷名傢的書畫;“廣東造”,絹本,設色唐宋人的人物花鳥畫。揚州、紹興亦多仿造地方名傢,如明代徐渭、陳洪緩,清代原濟、鄭燮等人的偽品。以上眾多的偽造,如掌握瞭作偽特點及規律,還是比較易於辨認的。

  另一類是利用前人的書畫,以改款、添款、割款的方法來作假。改款,是將小名傢改為大名傢,將晚期書畫傢改為早期書畫傢;添款是利用無款舊作,看它的風格象誰就添誰的名款,但款字色異跡浮,不難辨識;割款,是把小名傢作品款字割舍,添寫名傢款字,或割而不添,改為無款作,卻配以名傢偽跋,托名大傢騙人。凡改頭換面的作品,無論書與畫,其藝術水平是較高的,如明代院體畫傢的作品,多被改為宋人的瞭;明俞和、金琮臨擬趙孟瓚的書法,經改動後亦被誤認為趙氏真跡瞭。但改動之作,詳細觀察,終會發現漏洞。如臨趙氏書全文及穎識卷,是把臨寫者的本款裁去,來偽充趙書,據書法風格和時代氣息,顯系明人所臨,但未知何人? 後於文前首行所鈐“天目山人”一印,考知為明中期徐中行所書。

  此外,偽作書畫還有“代筆”的種種情況。學生老師合作,屬老師名款;學生作畫,老師題名;畫傢有所不能,應求者之請不得不請他人代畫某類畫種。古代書畫名傢,大都有代筆者,如明代董其昌,清代金農,是代筆作品尤多的二人。據啟功先生考證,董氏書法代筆者為吳易,繪畫代筆者有沈士充等7人之多。今見董氏致友人札雲:“久不作畫,時以沈子居(士充)筆應求者,倘得子居畫,不侫昌可題款。”此語是反映代筆情況的明證。金農畫除羅聘、項均代畫外,尚有多人。金氏要求代畫者多留空白,以便他來題字。這種題字款識真,而畫法相近的不同風格代作,須於每傢自作中比較研究,方能獲得出自誰手的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