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土木建築傢、《營造法式》一書的編纂者。字明仲,北宋鄭州管城人。自元祐七年(1092年)起從事宮廷營造工作,歷任將作監主簿、丞、少監等,官至將作監。監掌宮室、城郭、橋樑、舟車營繕事宜。在任期間曾先後主持五王邸、辟雍、尚書省、龍德宮、棣華宅、朱雀門、景龍門、九城殿、開封府廨、太廟、欽慈太後佛寺等十餘項重大工程。

  李誡一生曾有多方面的著作,但均已散佚失傳,隻有他於紹聖四年(1097年)奉旨編修的《營造法式》一書得以留存存。《營造法式》是中國古代最完善的土木建築工程著作之一。

  《營造法式》成書於北宋元符三年(1100年),崇寧二年(1103年)刊行,南宋紹興十五年(1145年)重刊。全書共三十四卷,分釋名、制度、功限、料例和圖樣等五部分。其中第一、二兩卷是對土木建築名詞術語的考證及定額的計算方法;第三至第十五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鋸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畫作、磚作、窯作等十三個工種的制度,說明每一工種的選材、加工方法及各構件的相互關系和位置;第十六至第二十五卷規定瞭各工種的勞動定額;第二十六至第二十八卷規定瞭各工種的用料定額;第二十九至第三十四卷是圖樣。縱觀全書,綱目清晰,條理井然。

  《營造法式》的編修來源於古代匠師的實踐,是歷代工匠相傳,經久通行的做法,所以該書反映瞭當時中國土木建築工程技術所達到的水平。它的編修上承隋唐,下啟明清,對研究中國古代土木建築工程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