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技術手段對飛行活動進行監視和控制,以保證安全和有秩序的飛行。空中交通管制系統主要由導航、通信、監視、資料處理等自動化系統組成。它能提供準確的飛行動態,實施飛行的調配,保證空中交通安全和暢通,最大限度地提高航路和機場的交通量。

  空中交通管制對空間的飛行活動進行合理的縱向、橫向和垂直方向的隔離,以保證安全和效率。為瞭對空間飛行活動進行隔離,控制人員需要精確瞭解每一時刻在被控制空域中所有飛機的位置。他們通過雙向無線電通信和和雷達系統獲得關於飛機位置的信息,據以控制飛機的飛行路線和保證合理的隔離。

  空中交通管制系統設置許多分佈在不同地點的航線交通控制中心,每個控制中心又劃分為許多控制段,負責控制該段空域的空中交通。空中交通管制系統還有許多終端交通控制站,控制人員負責調度在機場上和周圍空域的飛機的停泊、著陸和起飛。

  基本程序 空中交通管制程序分為進港、離港程序和航線程序。進港程序包括終端控制臺接受進港,提供著陸所需的有關信息,指示飛機進入等待方式,發出著陸許可和指揮進場、著陸與泊機。航線程序主要包括監視飛機在航線上的飛行,在飛行進程中不斷把對飛機的控制信息“移交”給下一段航線交通控制中心或終端交通控制中心,指示飛機作上升、下降或橫向運動以避免空中撞機,指引駕駛員避開惡劣氣候空域。

  系統組成 空中交通管制系統主要由導航、通信、監視、數據等系統組成。

  ①導航系統 駕駛員利用導航系統對飛機的空間坐標進行定位並控制飛機在規定航線上的飛行。常用的導航設施是甚高頻全向信標系統和測距儀。甚高頻全向信標系統包括地面全向發射臺、機載接收機和顯示裝置,在駕駛員的航圖上標有這些地面信標站的位置。駕駛員借助於這些設備和機載高度表確定飛機的空間位置。

  ②通信系統 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利用語音無線電通信系統隨時瞭解所屬空域中的飛機的位置,並且及時向駕駛員發出安全飛行的指令。通常,民用飛機通信頻道為超高頻,軍用飛機通信頻道為甚高頻。有時用雷達系統代替語音無線電通信系統來確定飛機的位置。

  ③監視系統 由地面的空中交通管制應答系統和機載的應答機組成,可提供地面控制人員對在航線上和機場空域內的飛機進行監視。

  ④數據系統 地面控制中心需要不斷瞭解飛機的位置、航線、速度、番號並發出安全飛行程序指令。在飛機行進中,各控制中心還要向鄰近的控制中心“移交”飛機的所有信息,以便鄰近控制中心“接手”對飛機的控制。這些功能最初是用雷達和電話線路實現的,現在已逐漸被計算機數據通信網絡所代替。

  基本設施 空中交通管制的基本設施與服務系統由一個指揮中心和許多航線交通控制站、終端交通控制站以及飛行服務站組成。

  ①指揮中心 全部空域中飛行或計劃飛行的飛機所有統計數據和實時信息、氣象情報以及各機場的當前和預測的接機率信息都由指揮中心的大型計算機處理。

  ②航線交通控制站 主要負責飛機在航線區飛行時的合理空中隔離和安全以及最短航程的導航,有時也對某些沒有終端控制設備的機場行使終端控制。

  ③終端交通控制站 終端區的導航是由甚高頻全向信標系統和測距儀實現的,當飛機距離跑道32~64公裡時,控制人員就制定飛機進港計劃,決定著陸所需航線、高度和速度。進場導引由儀表著陸系統實現,它向駕駛員進行水平和垂直導引。80年代許多終端控制站已備有自動或半自動雷達終端系統,它接收機場監視雷達和空中交通雷達應答系統的信號,把飛機顯示在控制人員的電視屏幕上,並能自動地跟蹤裝有機載空中交通雷達應答機的被控飛機,還能顯示有關數據,具有防撞預警和最小高度預警功能。

  ④飛行服務站 它提供氣象簡報、空中管制和導航設備的狀態報告以及駕駛員飛行計劃的入檔服務。在惡劣氣候條件下,它還用超高頻無線電對航線飛行進行控制,指導駕駛員避開惡劣氣候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