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控制各類輪式或履帶式車輛的行駛方向的機構。輪式車輛的轉向機構一般由轉向機和轉向桿系組成。採用動力轉向時,還需要裝備液壓泵、操縱閥、作用缸和貯油罐,合稱液壓助力機構。

  轉向方式 輪式車輛的轉向機構有軸轉向、輪轉向和鉸接式轉向3類。早期的汽車和現代某些全掛車上採用軸轉向。這種轉向方式雖然幾個車輪軸線在轉向時交於一點,但轉向時車輪前後位移過大,轉向阻力大,輪胎磨耗大,所以不適用用於高速行駛的車輛。在艾克曼於19世紀末發明梯形連桿轉向機構後,汽車已普遍采用輪轉向。為使結構簡單,大多數車輛用前輪轉向。轉向時盡量使全部車輪繞同一個瞬時轉向中心作圓周運動(見圖),以保證轉向輪不發生滑移。由於各轉向輪的轉彎半徑不同,其轉角也不相同,內外轉向輪的轉角之間應保持下列關系

式中 θ o為外轉向角, θ i為內轉向角, L為軸距,Μ為輪距。梯形連桿機構能近似地滿足這一關系。 與車輛懸架配合,連接車輪和轉向機的轉向桿系有整體式和各種分段式。桿系一般佈置在前軸之後,有時也佈置在前軸之前。有的車輛因前軸為驅動軸或載荷較重或對機動性有特殊要求而用後輪轉向。等軸距3軸、4軸或多軸車輛也有用前、後輪同時轉向的(有的4輪驅動拖拉機采用全輪轉向,可根據情況隨時以前輪、後輪轉向或4輪同時轉向,甚至可以蟹行)。

  鉸接式車輛的轉向動作類似於軸轉向,即車輪無轉向動作而用液壓或氣壓機構推動車輛的鉸接部分使車輛轉向。鉸接式車輛大都是行駛於松軟地面的越野車輛或工程機械,車速也較低,可以用這種轉向方式。

  履帶式車輛隻要使左右側履帶的速度不同即可轉向,因此,一側制動就可以在原地轉向。

  轉向機 用以帶動轉向桿系實現汽車轉向。轉向機有球面蝸桿滾輪式、凸輪插銷式、循環球式和齒輪齒條式等多種。1960年以來,循環球式轉向機使用日漸增多,小型或某些緊湊型轎車較多采用齒輪齒條式。對於轉向機的要求是:轉向可靠,傳動比適當,正效率高,中間位置保持無隙嚙合,並能反映道路狀況(“路感”)。

  動力轉向 在大型轎車、大型客車和前軸軸荷超過4噸的貨運汽車上,以及鉸接式車輛上大都采用液壓助力機構幫助轉向。對於各種助力機構的要求是:減輕轉向手力,有“路感”;有助力系統失效時仍能用手力轉向。超重型汽車還應有應急的儲能器或電動轉向泵,以便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保持短時間的轉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