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學的基本實驗定律之一。由德國物理學傢G.S.歐姆發現,即通過導體的電流I與其兩端之間的電位差U成正比,比值為導體的電阻R。歐姆定律適用於金屬,也適用於導電的溶液(酸、堿、鹽的水溶液)。電路理論中把適合於歐姆定律的電阻稱為線性電阻。歐姆定律的數學表示式為:

第二式稱為歐姆定律的微分形式,式中J為電流密度矢量,E為電場強度,σ為電導率。它表示導體中給定點的電流密度J等於導體在該點的電導率σ和該點處的電場強度E的乘積。歐姆定律的微分形式不僅在穩恒電場中適用,在交變電場中也仍然正確,但均限於線性媒質。當導體是各向同性的均勻物質時,EJ的方向相同,σ 為常量。當導體為各向異性物質時,JE的方向不同,此時σ 為一張量。

  在一些電學教科書中,把包括電源在內的閉合電路稱作全電路,其電流強度I和電源的總電動勢E、總內阻r及外電路總電阻R的關系可用下式表示:

並稱它為全電路歐姆定律,而稱前文所述的歐姆定律為部分電路歐姆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