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壤學傢和教育傢,中國土壤科學奠基人之一。1888年5月2日生於廣東省東莞縣,1957年卒於廣東省廣州市。1909~1914年求學美國,獲威斯康星大學農科碩士學位。回國後歷任北京中央農事試驗場技師,廣東農林試驗場場長,廣東公公立農業專門學校校長,廣東大學農科學院、中山大學農學院教授、院長,中山大學教務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任農業部顧問,華北農業科學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和華南農業科學研究所研究員。畢生從事高等農業教育和土壤科學研究工作,為廣東大學農科學院和廣東土壤調查所創建人之一。1935年創設中山大學研究院土壤學部並招收碩士研究生;1932~1938年領導完成廣東28縣土壤調查;1934年完成廣東省重要土壤系統性質及其分佈的概略調查,編撰《廣東土壤提要初集》; 同年對長江、黃河流域各省土壤和農業狀況進行實地考察,撰寫《發展我國西北農業之管見》。他於1935年出席第3次國際土壤學大會,回國後提出根據以氣候為重要因子影響土壤生成的各種特征分類的原則,劃分中國土壤土屬。晚年致力研究珠江三角洲土壤。論著主要有《論沙與泥之性狀及土壤分類法》(1925)、《廣東土壤之概況與農林利用之區分》(1931)、《改進我國農業教育芻議》(1938)、《廣州三角洲土地的利用和沙田部分的生產改進意見》(1950)、《有關中國上古時代農業生產的土壤鑒別和土地利用法則的探討》(195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