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巡行各地時所立的紀功刻石。內容是稱頌秦始皇的豐功聖德。刻石的文辭為每句 4字,韻文,前部分為始皇頌辭,後面附秦二世詔。刻石的內容,除《嶧山刻石》外,都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刻石字體為小篆。相傳是丞相李斯寫的。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二十八年(西元前219),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今山東棗莊市嶧城區)立石,是為《嶧山刻石》。同年,上泰山,封,祠祀,禪梁父,所刻立石,是為《泰山刻石》。又南登瑯瑯琊(今山東省膠南縣)作瑯琊臺,立石刻,是為《瑯琊刻石》。二十九年,登之罘(今山東省福山縣),刻石,是為《之罘刻石》;又刻於東觀,是為《東觀刻石》。三十二年,至碣石(今河北省昌黎縣),刻碣石門,是為《碣石刻石》。三十七年,上會稽(今浙江省紹興縣),祭大禹,望於南海,立石刻,是為《會稽刻石》。

  宋代劉跂的《泰山秦篆譜》記載《泰山刻石》說,石高不過五尺,形制不方不圓,四面寬狹不等,每一面上都刻文字。清代阮元《山左金石志》中記載《瑯琊刻石》說,用工部營造尺測量,石高一丈五尺,下寬六尺,中寬五尺,上寬三尺,頂寬二尺三寸,南北厚二尺五寸。據阮元所描述的形狀,很類似傳世的秦刻石鼓,應是《說文》所說的“碣”。

  秦刻石僅存《瑯琊刻石》和《泰山刻石》。《瑯琊刻石》已裂殘,據清初拓本,僅存二世詔書86字。殘石現藏北京中國歷史博物館。《泰山刻石》據明安國藏宋拓本存146字。清代以後,所能見到的泰山刻石“秦二世詔”殘片,存約10字,現藏泰安岱廟中。

  現在通行的之罘、碣石、會稽刻石拓本,都是後世仿寫、仿刻的。《東觀刻石》未見流傳。現存《嶧山刻石》,為北宋淳化四年(993)鄭文寶據南唐徐鉉的摹本“刊石於長安故都國子學”,是重新刊刻的。此石現藏西安碑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