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民族以本民族語言藝術地反映其社會生活,以口頭創作、口頭流傳為特徵的文學。

  中國少數民族絕大多數分佈在邊疆地區。由於地理環境、文化傳統、風俗習慣、心理素質各有特點,以及歷史上社會制度的不同,因而他們的民間文學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從各個角度反映瞭他們在不同歷史階段的經濟、政治、思想、風土人情和民族關係,它是中國少數民族社會生活的縮影(見中國民族志)。其中不少優秀作品已成為全國人民甚至世界人民的共同精神財富。例如藏族的的《格薩爾》、蒙古族的《江格爾》、柯爾克孜族的《瑪納斯》被稱為中國三大英雄史詩。彝族敘事詩《阿詩瑪》,傣族敘事詩《召樹屯》和《娥並與桑洛》,納西族長詩《創世紀》,哈薩克族長詩《考孜庫爾帕與巴彥蘇魯》,壯族長詩《佈伯》,苗族長詩《仰阿薩》,維吾爾族的《阿凡提的故事》,白族民間故事《望夫雲》等等,已譯成漢文和外文,產生瞭廣泛的影響。

納西族民間文學著作《創世紀》片斷(原文與釋意)

  有些長期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民間文學也很發達。其中一些重要作品,是該民族文化的集中體現,人民智慧的結晶,代代相傳,成為生活教科書。人們從中認識客觀世界,吸取歷史經驗,學習本領,增長知識。這些作品就是儲存於人民頭腦中,通過口頭流傳的活文獻。

  中國少數民族民間文學體裁多種多樣,主要有神話、傳說、故事、民歌、敘事詩、長篇史詩、寓言、戲劇、曲藝、誦詞、風習歌、諺語等。即使同一體裁,在不同民族中又各有自己的特色及獨有的表現形式。如民歌,回族、撒拉族、東鄉族有“花兒與少年”,壯族有“排歌”,瑤族有“香哩歌”,藏族有“諧”和“魯”,侗族有“大歌”等。

  縱觀歷史,中國少數民族民間文學多在部分地區、部分群眾中口頭相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過調查、記錄、翻譯、整理和出版,其中許多文學珍品首次公諸於世。各少數民族地區也相繼出版瞭民間文學專集和一些單行本。

  中國少數民族民間文學的思想內容相當廣泛,主要有:①反映天地的形成和人類的起源。這部分內容以神話和史詩形式表現的居多,遠古時代人們為瞭自身的生存,力圖認識自然現象,通過奇妙的幻想,把自然力人格化,給予種種天真的解釋。如納西族、白族的《創世紀》,苗族的《苗族古歌》,彝族的《阿細的先基》、《梅葛》等,都屬於這類作品,它們體現瞭遠古人類的探索精神。②贊頌生產勞動。各少數民族民間文學中都有豐富的關於生產勞動的作品,如佈依族的《春播秋收歌》、《養蠶歌》,苗族的《季節歌》,獨龍族的《打獵歌》,藏族的“耕田曲”等。錫伯族的《獵人之歌》,將獵人騎著駿馬奔向獵場,然後帶著獵物踏著夕陽歸來的英姿和喜悅,描述得維妙維肖。③反對壓迫奴役,爭取自由光明。不少民間文學作品反映出勞動人民對剝削者的譏諷、控訴和對奴役生活的詛咒。在作品中塑造善於鬥爭的英雄人物,是少數民族民間文學的一個突出特點。如蒙古族的巴拉根倉和沙洛德爾,藏族的阿古登巴和聶局桑佈,維吾爾族的阿凡提,苗族的反江山,彝族的羅牧阿智,壯族的公頗、佬巧和老登,佈依族的甲金,哈薩克族的和加納斯爾,侗族的甫貴,佤族的巖江片和達太,瑤族的卜合,納西族的阿一旦等。除瞭這些英雄人物故事外,在民間文學中還有大量愛情婚姻故事,反映青年反抗舊勢力的可貴叛逆性格。④總結經驗和講述哲理。這類文學作品多以動物故事的形式出現,把動物人格化,用以體現人們的思想和觀點。這類作品短小精悍,語言精煉,寓意深刻,發人深思。⑤歌頌社會主義新時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少數民族創作瞭數量可觀的新民歌、新曲藝、新故事。這些作品在創作的目的性和表現技巧的鮮明性上較前有瞭明顯進展,使少數民族民間文學面目一新。

  許多名著幾乎都汲取瞭少數民族民間文學的養料。例如六世達賴倉央嘉措的詩歌,在內容、語言、形式、風格各方面,都與藏族諧體民歌一脈相承;壯族作傢韋其麟的長詩《玫瑰花的故事》和《百鳥衣》,源於民間故事;蒙古族作傢敖德斯爾的蒙古文歌劇《達那巴拉》,系以蒙古族民歌為素材寫成的。這說明,少數民族民間文學是作傢創作的重要源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