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哈薩克族使用的一種拼音文字。這種文字經蘇聯兩次改革,並於1954年由中國修訂,它是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文字。根據在今蘇聯哈薩克斯坦、蒙古人民共和國鄂爾渾流域考古發掘的文獻和學者們的研究,哈薩克族先人曾使用過鄂爾渾-葉尼塞文和回鶻文。隨著13~14世紀伊斯蘭教的傳入,逐漸採用阿拉伯字母拼寫自己的語言。採用阿拉伯字母的書面語則是在19世紀下半葉形成的。當時俄國哈薩克族著名詩人阿拜·庫南巴耶夫的創作活動和俄國教育傢И.阿勒騰薩林的啟蒙運動以及最早的幾種哈薩克克文報刊對此起瞭重要作用。由於阿拉伯字母和哈薩克語的語音系統不同,在正音和正字上曾存在不規則的混亂狀況。如用阿拉伯文的3個元音字母拼寫哈薩克語9個元音的混亂現象一直延續到1914年。蘇聯哈薩克人民共和國於1917和1924年前後兩次改革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哈薩克文字;1929年改用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文字,1940年又決定全面使用以俄文字母為基礎的文字。

  中國哈薩克族現在使用的哈薩克文共有33個字母,9個表示元音,24個表示輔音。每一個字母按在詞裡的不同位置,寫法略有變化,有詞首、詞中、詞末不同的變體。拼寫時以詞為單位從右向左書寫。1956年曾擬采用以斯拉夫字母為基礎的文字,但未正式推行。1959年又設計瞭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新文字方案,於1965年開始推行。經過幾年的實踐證明,目前全面使用新文字的條件尚不成熟。198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並經該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恢復使用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老文字,將新文字作為音標加以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用哈薩克文出版瞭大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教育、文學等方面的圖書,其中包括中外名著的譯本,並用哈薩克文出版瞭5種報紙和13種刊物。

  

參考書目

 耿世民:“哈薩克族的文字”,《民族語文》198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