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男女勞動者共同奮鬥,反對歧視婦女,使婦女獲得應有的社會地位和權利,實現男女權利完全平等的一項社會目標或社會運動。婦女解放是相對婦女受壓迫而言的,它是階級解放、社會解放、人類解放的組成部分,階級、社會、人類的解放是婦女解放的基本前提。婦女解放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更是婦女自身的奮鬥目標。婦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人類解放和社會進步的尺度,高度文明的社會必然是婦女獲得徹底解放的社會。

  簡史17世紀後,西方啟蒙思想傢提倡“天賦人權”學說,宣傳男女平權思想。法、英、美等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女權運動興起,女權論得到瞭發展。18世紀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C.傅立葉提出:“婦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標準”。19世紀中期以後,K.馬克思、F.恩格斯發展瞭男女平權的思想,揭示瞭婦女被壓迫的階級實質,提出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是消滅階級,“婦女解放的第一個先決條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勞動中去”。

  婦女解放是一個歷史過程。在私有制社會,爭取婦女解放意味著首先要制定保障公民在種族、性別、財產完全平等及婚姻自由的法律。社會主義時期,在發展生產力的基礎上進一步消除階級社會遺留下來的重男輕女,歧視、玩弄、殘害婦女的傳統偏見和習慣勢力,逐步實現男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及傢庭各個方面的平等。

  條件 婦女解放受社會發展階段的物質條件和精神條件的制約。客觀條件是人民掌握政權,社會實現生產資料公有,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任何特權失去存在的社會基礎;生產力高度發展,婦女有施展才能的機會,傢務勞動實現電氣化、社會化。主觀條件是婦女大規模參加社會生產和公共事務,提高文化科技水平,縮小並最終消除兩性在社會勞動中的能力差距。

  途徑 婦女解放必須通過社會革命和婦女自身鬥爭。第一步推翻生產資料私有制和階級剝削壓迫制度,法律上確保婦女的地位和權利;第二步發展社會生產力和提高全民文化,為婦女大規模參加社會生產提供機會和培訓能力,並獲得改善傢務勞動和撫育兒童的物質條件。

  標志 婦女解放可以用一定社會標準衡量:①政治上獲得參政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管理國傢的權利;法律上享有與男子完全平等的權利和義務。②經濟上有充分就業的機會和廣闊的就業途徑,對個人和傢庭生活資料有占有權、使用權、處置權、繼承權。③普遍享有義務教育的機會,接受符合自身發展能力的教育,使才智得到充分發揮,作用被社會完全承認。④婚姻以愛情為基礎,傢庭內部夫妻平等,實現傢務勞動現代化、社會化。⑤意識形態中完全消除男尊女卑的性別歧視,建立尊重婦女的良好社會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