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評價人物或事物標準的群體。個人和社會在評價社會現象時,常常把它與其他群體進行比較,這種用作評價事物尺度的其他群體就是社會學所說的參照群體。

  美國社會學傢R.K.默頓和A.S.基特把參照群體理解為個人推崇並渴望加入的一種群體。如有志於戎馬生涯的士兵把軍官群體當作參照群體,用軍官的標準評判事物,規範自己的行動。在他們看來,參照群體對個人來講是一種目標群體,這種群體成為一個人為之努力和奮鬥的目標。這是對參照群體的一種狹義的的理解。一個人在評判事物時,不僅用高一級的群體作為參照,也常常與次一級的群體作比較,所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是運用兩種等級不同的參照群體與之比較的結果。

  不僅個人運用參照群體來評價他人或事物,人們還往往從集體和社會的角度運用參照群體來評價社會現象。如在中國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各行各業評出的“文明單位”和先進人物等,就是社會學意義上的參照群體。它們是各行各業或全社會學習的榜樣。反面的典型和事例也是一種參照群體,其作用在於提醒人們引以為戒。對於參照群體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作為一個社會和個人來說,時時事事都要有奮鬥的目標、評價事物的憑藉,參照群體恰好起到這種社會作用。確定參照群體,要註意選擇恰當。作為全社會的或者某一行業的先進典型,應當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人為樹立的,這樣的典型即參照群體才具有促進落後、帶動一般的意義。反面的參照群體的確定和選擇也是如此。無論是正面的或反面的參照群體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們隨著客觀事物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變化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