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代唯物主義哲學傢戴震的著作。共3卷。其初稿題為《緒言》,修正稿是《孟子私淑錄》,定稿為《孟子字義疏證》。成書於乾隆四十二年(1777)。在這部書裏,戴震通過解釋《孟子》中的“理”、“天道”、“性”、“才”、“道”、“仁義禮智”、“誠”、“權”等重要哲學範疇,闡發自己的唯物主義哲學思想。

  《疏證》主要側重批判程朱理學關於理、欲問題的觀點。程朱理學為瞭維護封建統治,把封建的倫理綱常說成是“天理”,把物質生活要求說成是不不正當的“人欲”,提出“存天理,滅人欲”的命題。《疏證》則力證天理與人欲是統一的,“理存乎欲”,不能用所謂天理去禁錮人們的正常欲望。《疏證》尖銳地指出,程朱理學所謂的“理”,不過是尊者、貴者、長者用以欺騙和鎮壓卑者、賤者、幼者的工具,“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人死於法,猶有憐之者,死於理,其誰憐之?”

  在哲學上,《疏證》認為“道”是物質性實體,“道,指其實體實事之名”,指出“氣”的變化過程就是道,“氣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謂之道”,“理”是事物的條理,“化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後理得”。

《孟子字義疏證》之一頁

  《孟子字義疏證》在中國近代反封建的鬥爭中,發生過巨大影響。其主要版本有:約刻於清乾隆中期《微波榭叢書》中的《戴氏遺書》本,1936年影印的《戴東原先生全集》本,1961、1982年的中華書局校點單行本,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戴震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