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七國組成的地區性經濟合作組織。成員國有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裡蘭卡、尼泊爾、馬爾代夫和不丹等國。1980年孟加拉總統Z.拉赫曼首先提出南亞地區經濟合作的倡議。1981年4月七國外交秘書開始就倡議進行會談。1983年8月七國外長舉行會議,通過瞭《南亞地區合作宣言》和《南亞地區合作統一行動綱領》。1985年12月,在孟加拉首都達卡舉行七國首腦會議,七國首腦簽署瞭《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和《達卡宣言》,宣告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正式成立。

南亞七國第一次首腦會議在達卡舉行(1985年12月)

  聯盟的主要任務是:加速經濟發展,提高和改善本地區人民的生活福利,促進集體自力更生,推動成員國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和科技方面的協作,並加強同其他發展中國傢以及國際組織和區域性組織的相互合作。聯盟的組織機構有:首腦會議,每年召開一次;部長理事會,由外交部長組成;常務理事會,由外交秘書組成。聯盟成立以後,主要致力於農業、鄉村發展、電訊、氣象、科技與體育、郵政、交通、衛生與人口、文化與藝術等9個領域的合作。聯盟的建立,對於該地區的經濟發展和政治穩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