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癬菌(屬於真菌)引起的一種傳染性皮膚病,又稱皮膚癬菌病。侵犯表皮角質層、指或趾甲以及毛髮(頭髮和鬍鬚),有時還可以侵入角質層以下的深部組織,包括內臟。

  癬是一組常見病和多發病,發病率很高。根據上海市11萬工、農和機關幹部皮膚病調查,患癬者占49.61%。癬有傳染性,通過直接或間接接觸傳染,每個病人都是傳染源,一傢幾人同時生癬不在少數,對集體有很大的危害性;癬還可以繼發細菌感染,引起化膿和丹毒;頭癬患者可引起永久性禿發發;手足癬可引起皮膚皸裂;有的皮膚感染招致深部病變或皮膚過敏反應。輕則影響工作與生活,重則妨礙健康。

  分類 皮膚癬菌病一向是按解剖部位命名和分類的,如頭癬、體癬、股癬、手癬、足癬、甲癬等(表1)。這種分類方法有一定缺點,如不聯系病因、缺乏系統性等等。

表1 皮膚癬菌病(癬)按解剖部位分類

  如按病因命名和分類(表2),以上缺點均可避免或得到糾正。如紅色毛癬菌病是最常見的一種皮膚癬菌病,它可以侵犯表皮角質層,引起體、股癬和(或)手、足癬;侵犯甲板,引起甲癬,侵入頭發和胡須,引起黑癬和須癬;還可以侵犯深在組織引起膿癬或膿腫等。如一人同時有足癬、股癬和甲癬,按病因診斷應該是:紅色毛癬菌病,足癬型、股癬型、甲癬型。在治療時,三者要同時進行,隻有三者都治好瞭才算治愈;如診斷某一皮膚癬菌病有困難,可以總稱皮膚癬菌病,表現足癬型、股癬型或甲癬型,目的是進行全面、整體治療。

表2 皮膚癬菌病(癬)按病因分類表

  皮膚癬菌與臨床關系 見表3。

表3 皮膚癬菌與臨床關系

  臨床表現 主要有以下幾方面:①表皮。以丘疹或水皰組成的環形或多環形損害,邊緣高起有活動性;癢,夏天重,冬天輕,邊緣鱗屑在顯微鏡下見到菌絲。②甲板。甲板增厚、萎縮或破損,失去光澤;伴有手、足癬;甲屑查菌有菌絲。③毛發。頭發或胡須折斷,長短參差不齊,經久不愈或一般治療無效,特別是兒童;斷發查菌陽性。④深在組織。不癢、不痛、無熱,邊緣清楚的、經久不愈的損害;伴表皮、甲板或毛發癬;查菌陽性。

  診斷 根據臨床表現和真菌檢查確診。取少量皮屑或毛發,加10%的氫氧化鉀液一滴,加蓋玻片,在火焰上輕微加熱,壓平,吸去溢液,低倍、高倍鏡下檢查,查到菌絲或孢子為陽性。如鑒定菌種,可作真菌培養。深在病損需作組織病理檢查,並作真菌特殊染色,如PAS染色。

  治療 一般用抗真菌藥如克黴唑、咪康唑、聯苯芐唑等外用,根據臨床類型、損害的程度、發病部位、有無繼發改變及患者年齡等決定用藥方法。如體、股癬常用霜劑,療程為2~3周;手足癬常用酊劑,療程1~3月不等。頭癬患者內服灰黃黴素,外用藥膏配合洗頭、剃發、消毒4~6周,甲癬最好去甲後外用藥,一般用藥3~4個月。治愈的標準是:①癥狀和損害消失;②停藥後在高發季節觀察2~3周無復發現象;③同一患者不同部位的癬要同時治愈。

  預防 消滅傳染源,及時治愈患者;切斷傳播途徑,不接觸、不使用生癬病人的用具。另外,也應講究個人衛生。

  

參考書目

 秦啟賢:皮膚癬菌病新的命名和分類方法,見《臨床皮膚科雜 志》,16:170,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