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指利用火藥燃氣能量發射彈頭,口徑小於20毫米的身管射擊武器。主要用於發射槍彈,打擊暴露的有生目標和薄壁裝甲目標。它是步兵的主要武器,也廣泛裝備於各軍種、兵種,並應用於治安、狩獵和體育競賽方面。槍械通常可分為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滑膛槍和特種槍等。按自動化程度,槍械有全自動、半自動和非自動三種。全自動槍械可利用火藥燃氣能量或其他附加能源,實現自動裝填與連發;半自動槍械能實現自動裝填,但不能連發;而非自動槍械僅能單發,重新裝填與再次擊發都由人工完成。各各國現裝備的軍用槍械多為全自動或半自動槍械,均能實現自動裝填,屬於自動武器。常見的民用槍械有獵槍和運動槍,多為非自動或半自動槍械。

  性能諸元 槍械的戰術技術性能,通常根據彈道參數、有效射程、戰鬥射速、尺寸和重量等諸元來評價。彈道參數包括口徑、彈頭重和初速。由彈頭重和初速決定的彈頭槍口動能,是槍械威力的主要標志之一。槍械的口徑一般可分為三種,通常稱6毫米以下的為小口徑,12毫米以上的為大口徑,介於二者之間的為普通口徑。有效射程是槍械對常見目標射擊時能獲得可靠效果的最大距離,反映槍械的遠射性。戰鬥射速是槍械在實戰條件下每分鐘射彈的平均數,反映槍械的速射性,尺寸和重量反映槍械的機動性。

  結構和工作原理 現代自動槍械一般由槍管、機匣、瞄準裝置、自動機各機構、發射機構、保險機構和槍架(或握把、槍托)等部分組成,有些槍械還有刺刀、槍口裝置等輔助部件。自動機各機構用於實現連續射擊,包括閉鎖、復進、供彈、擊發和退殼機構等。槍械各組成部分的作用是:①槍管用來賦予彈頭初速、射角和射向。②機匣是安裝和連接全槍各部分的基礎部件。③閉鎖機構的主要部分是槍機組件,用於在發射瞬間從槍管尾部抵住彈殼,封閉槍膛。槍機組件是射擊時帶動自動機各機構工作的主動件,常稱為活動機件。有些槍械的活動機件還包括槍管等其他部件。④復進機構利用復進簧儲存部分火藥燃氣能量,使活動機件在後坐到位後轉為復進。⑤供彈機構用於把裝彈具中的槍彈依次輸送到進彈位置,再送進彈膛。裝彈具通常有彈倉與彈鏈兩種類型。⑥擊發、發射及保險機構的主要部分通常連成一體。擊發機構用擊針打擊底火,進行發射;發射機構用於控制擊發機構,實施待擊、發射或變換射擊方式(單發、連發或點射);保險機構用於保證使用安全。⑦退殼機構用於將彈殼或槍彈從彈膛內抽出,並拋到槍外。⑧瞄準裝置用於確定槍身的射角和射向,使射彈命中目標(見瞄準具)。⑨槍架(或握把、槍托)用於支持槍身,以便於操持、瞄準和實施射擊。

  全自動槍械在連發時,手扣扳機,擊針打燃槍彈底火,在膛內火藥燃氣的作用下射出彈頭,並推動活動機件後坐,依次完成開鎖、抽殼、拋殼、輸彈、待擊等動作,同時壓縮復進簧;活動機件後坐到位後,在復進簧力的推動下復進,完成進彈、閉鎖、擊發等動作,接著又開始下一個射擊循環。半自動槍械射出一發彈後,接著自動進行退殼、裝彈和閉鎖,但擊發機構受控於待擊狀態,不能自動再發,須放松扳機並重新扣引,才能實現再次發射。非自動槍械,沒有自動開鎖裝置和復進機構,退殼與裝填都是由手動完成的,隻能單發。

  自動機各機構工作的能量一般來源於膛內火藥燃氣。根據能量傳遞方式,經常采用的自動原理有三種:

  槍管短後坐式 利用槍管和槍機後坐的能量,完成自動循環動作(圖1a)。發射後槍管和槍機共同後坐一段距離,在此過程中槍機開鎖。由於開鎖後的槍機後坐能量往往不足(手槍除外),一般都設有加速機構,將槍管的部分能量傳遞給槍機,以保證自動機各機構可靠地工作。常用的加速機構有凸輪式和仿形式。圖1b是一種加速凸輪軸固定在機匣上的凸輪加速機構;圖1c是一種通過加速滾柱沿機匣上的定型槽回轉傳動,使槍機開鎖並加速的仿形加速機構。

圖1 槍管短後坐式原理和兩種加速機構示意圖 

  槍機後坐式 利用彈殼底部傳遞火藥燃氣能量,推動槍機後坐,完成自動循環動作。按槍機結構,分為自由槍機式和半自由槍機式。前者的槍機結構簡單(圖2a),發射時依靠大質量槍機的慣性,延遲打開槍膛,多發射威力較小的柱形彈殼手槍彈。後者在槍機後坐時受到自身結構的約束,延遲打開槍膛的時機,可發射威力較大的步槍彈(圖2b)。

圖2 兩種槍機後坐式原理示意圖 

  導氣式 通過導出膛內火藥燃氣,驅動活動機件,完成自動循環動作。一般槍管上都帶有導氣孔和導氣裝置。導氣裝置通常有導氣室式(圖3a)和導氣管式(圖3b)。前者利用火藥燃氣作用於活塞驅動槍機框,使活動機件後坐;後者則利用火藥燃氣經由導氣管直接作用於槍機框的端面,使活動機件後坐。

圖3 導氣式原理示意圖

  早期的槍 據史料記載,宋理宗開慶元年(1259),中國就制成瞭以黑火藥發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槍,這是世界上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隨後,又發明瞭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火銃,到明代已在軍隊中大量裝備。

  14世紀歐洲有瞭從槍管後端火門點火發射的火門槍。15世紀歐洲的火繩槍,從槍口裝入黑火藥和鉛丸,轉動一個杠桿,將用硝酸鉀浸過的陰燃著的火繩頭移近火孔,即可點燃火藥發射(圖4a)。由於火繩雨天容易熄滅,夜間容易暴露,這種槍在16世紀後逐漸被燧石槍(圖4b)所代替。最初的燧石槍是輪式燧石槍,用轉輪同壓在它上面的燧石摩擦發火。以後又出現瞭幾種利用燧石與鐵砧或藥池蓋撞擊迸發火星,點燃火藥的撞擊式燧石槍。燧石槍曾在軍隊中使用瞭約300年。

圖4 早期的槍

  近代步槍的產生 早期的槍械都是前裝滑膛槍。15世紀已經知道在槍膛內刻上直線形膛線,可以更方便地從槍口裝入鉛丸。16世紀以後,將直線形膛線改為螺旋形,發射時能使長形鉛丸作旋轉運動,出膛後飛行穩定,提高瞭射擊精度,增大瞭射程。但由於這種線膛槍前裝很費時間,因而直到後裝槍真正得到發展以後,螺旋形膛線才被廣泛采用。

  19世紀初發明瞭含雷汞擊發藥的火帽。把火帽套在帶火孔的擊砧上,打擊火帽即可引燃膛內火藥,這就是擊發式槍機。具有擊發式槍機的槍 (圖5)稱為擊發槍。

圖5 擊發槍

  1812年,在法國出現瞭定裝式槍彈。它是將彈頭、發射藥和紙彈殼(裝有帶底火的金屬基底)連成一體的槍彈,大大簡化瞭從槍管尾部裝填槍彈的操作。19世紀30~40年代德國研制成功的德萊賽步槍,裝備瞭普魯士軍隊。這是最早的機柄式步槍,它用擊針打擊點火藥,點燃火藥,發射彈頭,稱為擊針槍。它明顯地提高瞭射速,並能以任何姿勢(臥、跪或行進中)重新裝彈。19世紀50~60年代,出現瞭用黃銅制造的整體金屬彈殼,代替瞭紙彈殼,發射時可以更好地密閉火藥燃氣,從而提高瞭初速。

  德國裝備的1871年式毛瑟步槍(圖6),是首先成功地采用金屬彈殼槍彈的機柄式步槍。這種槍的口徑為11毫米,有螺旋膛線,發射定裝式槍彈,由射手操縱槍機機柄,實現開鎖、退殼、裝彈和閉鎖。1884年毛瑟步槍改進後,在槍管下方槍托裡裝上可容8發槍彈的管形彈倉,將彈倉裝滿後,可多次發射。1886年無煙火藥首先在法國用作槍彈發射藥後,由於火藥性能提高,殘渣減少,以及金屬深孔加工技術的進步,步槍的口徑大都減小到8毫米以下(一般為6.5~8毫米),彈頭初速也進一步得到提高。

圖6 德國1871年式毛瑟步槍

  槍械的自動化 為瞭提高槍械的射速,增強火力密度,中國清康熙年間,火器制造傢戴梓發明瞭一種連珠火銃。它的彈倉中貯火藥鉛丸28發,可扣動扳機進行裝彈與發射。19世紀中葉前,歐美一些國傢常將許多支槍平行或環形排列,進行齊射或連射。1862年,美國人R.J.加特林發明的手搖式機槍,用六支口徑為14.7毫米的槍管,安放在槍架上。射手轉動曲柄,六支槍管依次發射。這種槍曾在美國內戰中(1861~1865)起瞭很大作用。

  槍械發展史上常把英籍美國人H.S.馬克沁發明的機槍,作為第一種成功地以火藥燃氣為能源的自動武器。這種槍采用的槍管短後坐自動原理,於1883年試驗成功,1884年應用這種原理的機槍取得瞭專利。它以膛內火藥燃氣作動力,采用曲柄連桿式閉鎖機構,佈料彈鏈供彈,水冷槍管,能長時間連續射擊,理論射速可達每分鐘600發,槍重27.2千克,一些國傢引進並裝備瞭部隊。1902 年在丹麥出現瞭麥德森機槍,它帶有兩腳架,采用氣冷槍管,外形似步槍,槍重9.98千克。人們為瞭便於區分,稱前者為重機槍,稱後者為輕機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實戰證明,機槍對集團有生目標有很大的殺傷作用,是步兵分隊有力的支援武器。

  1915年,意大利人B.A.列維裡采用半自由槍機式自動原理,設計瞭一種發射9毫米手槍彈的維拉·派洛沙雙管自動槍,但由於威力較小、攜行較重,單兵使用不便,未得到發展。西班牙內戰(1936~1939)時期,交戰雙方使用瞭德國MP18式等多種發射手槍彈的手提式機槍,這些槍短小輕便,彈匣容彈量較大,在沖鋒、反沖鋒、巷戰和叢林戰等近距離戰鬥中火力猛烈,被稱為沖鋒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又陸續出現瞭許多不同類型的沖鋒槍。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出現瞭軍用飛機、坦克,接著就出現瞭航空機槍和坦克機槍;為瞭射擊低空目標和薄壁裝甲目標,又出現瞭威力較大的大口徑機槍。

  槍械的通用化 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和作戰方式的變化,武器彈藥種類繁多,使後勤補給日趨復雜。許多國傢槍械的改革,都首先致力於彈藥的通用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出現瞭彈重和尺寸介於手槍彈和步槍彈之間的中間型槍彈。德國研制瞭7.92毫米短彈,用於MP43沖鋒槍;蘇聯也研制瞭口徑為7.62毫米的43式槍彈,戰後按此槍彈設計瞭CKC半自動卡賓槍、AK47自動槍和PПД輕機槍,首先解決瞭班用槍械彈藥統一的問題。1953年12月,北大西洋條約組織選用瞭美國7.62毫米T65槍彈作為標準彈。與此同時,為瞭減少槍種,許多國傢都尋求設計一種能同時在裝備中取代自動步槍、沖鋒槍、卡賓槍,有效射程400米左右,火力突擊性較強的步槍。這種步槍後來稱為突擊步槍。德國的StG44突擊步槍和蘇聯的AK47自動槍,都體現瞭這種設計思想。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末,重機槍仍是步兵作戰的主要支援武器,但它過於笨重,行動很不方便。各國在研制重機槍時,都設法在保持其應有威力的前提下,盡量減輕重量,這樣就出現瞭通用機槍。這種機槍首先出現在德國。20世紀30~40年代,德國先後設計出MG34和MG42機槍,支開兩腳架可作輕機槍用,裝在三腳架上也可作重機槍用,既輕便又可兩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設計的通用機槍,槍身和槍架全重一般在20千克左右。槍身可輕重兩用,槍架一般可高平兩用,並能改裝在坦克、步兵戰車、直升機或艦艇上使用。其中有代表性的是蘇聯的ПKM/ПKMC通用機槍和美國的M60通用機槍。

  槍械的小口徑化和槍族化 經過對實戰中步槍開火距離的大量統計研究,同時考慮到在戰爭中將大量使用步兵戰車,人們認識到步槍的有效射程可縮短到400米以內。這樣就可以適當降低槍彈威力,提高連發精度和機動性,增加攜彈量,提高步兵持續作戰能力。1958年美軍首先開始試驗發射5.56毫米雷明頓槍彈的小口徑自動步槍AR15,1963年定名為M16步槍,並列裝部隊,首開瞭槍械小口徑化的歷程。M16槍重3.1千克,有效射程400米,由於彈頭命中目標後能產生翻滾,在有效射程內的殺傷威力較大。這種槍的改進型M16A1和M16A2步槍,均為美軍制式裝備。繼美國之後,許多國傢也都研制瞭發射小口徑槍彈的步槍。蘇聯於1974年定型瞭口徑為5.45毫米的AK74自動槍和PПK74輕機槍。1980年10月,北大西洋條約組織選定5.56毫米作為槍械的第二標準口徑。

  為瞭減少槍種,便於生產、維修、訓練和補給,蘇聯於60年代在AK47自動槍的基礎上設計出卡拉什尼科夫班用槍族,其中的AKM自動槍和PПK輕機槍采用同一種43式槍彈,多數部件可互換使用。蘇聯還同時發展瞭使用7.62毫米1908式槍彈的ПK機槍槍族。聯邦德國發展瞭5.56毫米HK33槍族。其他許多國傢也發展瞭各種槍族。

  此外,由於步兵反裝甲目標的實戰需要,槍榴彈和步槍配用的榴彈發射器也發展較快。1969年美軍裝備瞭M203榴彈發射器,將它安裝在M16A1自動步槍的槍管下方,可發射40毫米榴彈,使步槍成瞭一種點面殺傷和破甲一體化的武器。聯邦德國於1969年開始研制4.7毫米G11無殼彈步槍,這種槍采用無殼槍彈,使用高燃點發射藥,摻進少量可燃加強材料(如各種纖維素)和粘合劑制成藥柱,把彈丸和底火嵌在藥柱中。槍身采用瞭密封機匣,機匣槍托合一結構,大容量彈匣、高速點射控制機構等新的技術措施。

  發展趨勢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許多國傢都在尋求研制新型槍械的途徑,主要是探索新的工作原理和新型結構的槍彈,並力圖應用輕金屬材料和非金屬材料。減少彈槍系統的尺寸和重量,提高火力密度,增強殺傷威力等。研制適於乘車戰鬥的步槍和機槍;加強步兵反坦克、反空降能力,實現步槍點面殺傷和破甲一體化;提高槍械全天候作戰使用的能力。有些國傢還在探索非火藥能源(高壓電能、聲能或激光等)的槍械。

  

參考書目

 《步兵自動武器及彈藥設計手冊》編寫組:《步兵自動武器及彈 藥設計手冊》,國防工業出版社,北京,1977。

 Edward Clinton Ezell,Small Arms of the World,11thedition,Stackpole Books,U.S.A.1977.